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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天发生4起恶性火灾武汉易燃易爆场所缘何火灾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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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10-27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观察台

  12天发生4起恶性火灾
武汉易燃易爆场所缘何火灾多?
今年7月18日至30日,短短12天时间,武汉市易燃易爆场所接连发生4起恶性火灾事故,幸有消防官兵奋力扑救,才未酿成大的灾难。4次火灾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余元,并造成2人死亡、6人烧伤,在武汉消防历史上实属罕见。
18日晚8时15分,蔡甸区石油总公司储运油库发生爆炸事故;20日上午7时45分,武汉长江水域一艘满载340吨汽油的“抚油—0027号”油轮着火;28日傍晚6时05分,双虎涂料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制漆二厂化工仓库发生火灾;30日下午3时33分,武汉油脂化学厂洗衣粉包装合作工厂内一辆油罐车起火……
有资料表明,市公安消防部门于6月30日至7月11日,兵分数路,连续作战,采取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等措施,对全市易燃易爆场所进行了两次专项整治,及时发现火险隐患1090起,当场整改1042起,纠正违章28起,4个单位被停业整改。然而,专项整治刚过7天,全市易燃易爆场所就“烽火连天”,此起彼伏。
易燃易爆场所火灾为何越“治”越“火”呢?
——“违反操作规程”是罪魁祸首。这4起恶性火灾都是违章所致。7月18日,蔡甸区石油总公司储运油库副经理吴克铁在对油罐储量心中无数的情况下,即启动油泵向高架一号罐转油,其他3名值班员全部远离岗位,到值班室打扑克。这位当班“负责人”启动油泵后,加入了“看牌”的行列,转油现场无一人看守。20分钟后,吴才想起去查看转油情况。此时,数吨汽油已从高架油罐上“哗哗”外溢。吴惊慌失措,跑到泵房停机。不料,急剧挥发的汽油蒸气遇47.5米远处的配电房电器上的电火花发生爆炸,顿起冲天大火。消防官兵经过12个小时的生死鏖战,才扑灭了大火,排除了险情。吴克铁等4名直接责任人,因违章引发恶性火灾,被移交检察机关处理。7月30日,武汉油脂化学厂洗衣粉包装合作工厂收油员叶洪波在距卸油现场不到7米远的离心机房门前,用废报纸沾上油,再用打火机点燃,以检验油品质量,大量的油蒸气遇明火立即引起爆燃。
——“安全制度不落实”是直接祸根。据吴克铁讲:“油库虽有操作规程,有奖惩制度,但一直没有执行。”正因如此,该油库当班人员经常集体离岗渎职。今年元月,公安消防部门突击检查时就曾发现职工在操作过程中全部擅离职守,而油库领导对消防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没有及时采纳,终致7月18日酿成大祸。更有甚者,作为一级易燃易爆重点防火单位的武汉油脂化学厂洗衣粉包装合作工厂,在那里见不到一纸安全管理制度,没有一字安全操作规程,以致该厂在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运输、检验等过程中无章可循,隐患百出。据厂长杨良胜介绍,该厂一直没有卸油、检验油品质量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检验油品一直沿用没有安全保障的原始方式——现场点火。难怪收油员叶洪波在卸油现场用明火检验油品,也难怪他面对现场“严禁烟火”的巨幅警示牌视而不见。双虎涂料公司武汉制漆二厂将数十吨、多品种、不同性质的易燃易爆化工原料同置一库,酿成火灾。在火灾现场,该厂领导同志竟不知仓库内到底有哪些化工原料,数量到底有多少,该厂安全管理无章可循由此可见一斑。
——“消防意识淡薄”导致“引火烧身”。自1995年至今,公安消防部门已向蔡甸区石油总公司储运油库发出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10份,提出整改意见27条。但该单位口头上说“立即整改”,实际上对输油管线跑、冒、滴、漏,电器设备不防爆,无完整防火堤,无自动喷淋、自动灭火等固定消防设施等重大火险隐患,未加任何有效整改。
7月21日,市公安局在蔡甸区召开现场公开处理大会,向全市重点易燃易爆场所的领导同志通报了火灾情况,对直接责任人进行了公开处理。大会上,又一次提醒有关领导同志对易燃易爆场所进行整治。然而,7月24日,市公安消防部门再次突击夜查一级重点易燃易爆场所时,仍发现一些单位的火灾隐患并未消除。
7月30日,武汉油脂化学厂洗衣粉包装合作工厂因严重违章引发大火时,厂党支部书记就在卸油现场,明知厂区属严禁烟火的一级防火防爆单位,亲眼看着收油员叶洪波一次又一次使用打火机检验油品质量的严重违章行为,他却不加制止,似乎已司空见惯。该厂火灾现场的离心机房内,有的闸刀完全裸露,几处插座已被烧煳,两条临时拉接的未穿管电线穿越罐区,而这里却储存着65吨混合油,燃烧爆炸一触即发。
由此可见,这些单位领导同志的消防法规意识何等淡薄!
湖北武汉市消防支队龚大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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