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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请您报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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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11-04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焦点评述

  公民,请您报案
本报记者吴兢
近来,受骗者不报案、被抢者不报案、被盗者不报案、被非法扣押者不报案等等诸多情形的不报案,屡屡见诸报端;而另一方面,受害人报案及时、准确,为公安机关破案提供了有力线索、争取了时间,从而使自己的损失降到最低点、甚至全盘挽回损失的案例,也不在少数。
报案与不报案,在个人纯属一念之差,而其后果却大相径庭。受了骗不报案,公安机关没有案发线索无从立案,更谈不上侦查破案,骗子们便逍遥法外、继续干着害人的勾当;被抢、被盗不报案,就算是公安机关破了案,赃款赃物也难以知道该送还何地何人,公安机关还得花费大量精力去核查受害人的情况……在山东省苍山县,被骗企业主动到司法机关报案的据统计尚不足60%;而在河南省方城县,近两年处理的500起刑事案件中,不报案、不及时报案的约占7%。隐案不报,带给公民个人的,是被侵犯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的事后补救;更严重的是,隐案不报,使违法犯罪分子有了继续作案的可乘之机,不但影响了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而且使更多的人成为受害者。
同样是不报案,背后的原因有许多不同。有的是虚荣心作怪,认为受骗上当是倒霉的事,报了案还要让大家看笑话;有的是怕麻烦,以为报案过程挺复杂,而且报了案也不一定破得了,报了也白报不如“少一事”不报;有的是心存侥幸,企图用私了的方式讨回公道;有的是碍于自身也有短处或把柄抓在别人手上,害怕报案连累了自己……虽然不报案者各有各的想法,但不报案的行为于人于己皆不可取。
尽管报案只是很简单的一件事,但是报案真正是“报”有所值,甚至是价值不菲。一方面,报案后,可以让公安机关及时收集证据,早日破案,追回赃款赃物,使自己少受损失;另一方面,报案可以使司法机关尽早抓获犯罪分子,减少他人及整个社会的损失。在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1996年有31个受骗人及受骗单位未向司法机关报案,其被骗钱款共计20余万元;由于没有报案,诈骗分子在此之后继续作案,又诈骗公私财物20余万元。后一个20余万元,如报案本是有希望避免的!在某种意义上,这正是报案的物质价值。而从精神的角度来讲,其价值更是不可低估。它带给报案公民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光荣感,同时使报案公民有机会为司法机关提供线索,实现了自身的社会责任感。
为了方便群众报案,各地都想了不少办法。公安的110电话,可谓最受报案群众的青睐。传统的报案方式,大多为本人当面报案或者写信等。如果说传统的报案方式程序较多、较为复杂的话,如今拨打110报案真正是方便简单得多。拨打110报案,不但快捷,而且是免费的。各地的统计资料均表明,110报案已成为众多报案者的首选。在我国的一些城市,拨打110报案已日渐成为公民的自觉行动,第三人报案、多人举报一起案件的情况越来越普遍。在广东佛山市,同一起案件的报案电话高达7个;而在福建厦门,这样的纪录高达11个。
不论是自己受害、还是路见不平,公民,请您主动报案。要知道,报案是光荣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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