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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速落实全国新闻系统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首都新闻单位加强职业道德建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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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2-04
第4版(要闻)
专栏:

  迅速落实全国新闻系统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首都新闻单位加强职业道德建设
据新华社北京2月3日电(记者李斌)最近几天,首都很多新闻单位迅速响应全国新闻系统电视电话会议关于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树立行业新风活动的号召,采取行动,制定措施,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确保会议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1月23日,中宣部、广电部、新闻出版署、中国记协联合召开了全国新闻系统电视电话会议。之后,人民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经济日报、北京日报等纷纷发表评论,认为这次会议是新闻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显示了有关领导部门和新闻界大力推进新闻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反映了人民群众和广大新闻工作者的共同意愿,表示热烈拥护会议精神,并将坚决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会议召开后,人民日报、新华社、经济日报、光明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北京日报、科技日报、中国青年报等新闻单位还迅速公布了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给予监督。
人民日报社正在着手修订《人民日报关于采编人员遵守新闻职业道德廉洁从业的若干暂行规定》等原有规定,并加强对照检查落实工作,提出要完善内外监督机制,建立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制度,加大监督力度。近期内将召开一次全体编辑、记者和职工大会,由社领导传达会议精神。
新华社党组举行的专门会议一致认为,这次电话会议是我国新闻战线的一件大事,对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新闻事业的发展和加强新闻队伍的建设,具有很重要的意义。针对点多、面广、线长的实际情况,新华社决定实行分类指导,突出重点。为此,新华社在社内广泛进行了传达和学习,同时着手修改实行新华社《采编人员遵守新闻职业道德的若干规定》。新华社下属各部门和各地分社也正在根据各自情况制订实施细则。新华社决定下一步从领导、教育、制度和监督4个方面,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
电视电话会议后,光明日报编委会迅速召开全体会议,就如何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讨论,逐条研究落实措施。1月27日,报社召开处以上干部会议,动员全社新闻工作者、全体干部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树立行业新风活动,大力加强自身的精神文明建设。光明日报关于禁止有偿新闻的实施细则正在制定。
中央电视台认真组织全台工作人员进行学习,提高认识。重申《关于禁止有偿新闻的若干规定》,如不准播音员、主持人、记者为企业做广告片或变相制作广告片,大型电视节目和文艺晚会赞助活动和合办节目必须按规定报批等。中央电视台强调,凡违反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行政警告直至开除公职的处分,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决定成立以台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以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宣部等单位《关于禁止有偿新闻的若干规定》。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党组提出了五条具体要求,包括在全台工作人员中倡导“爱岗敬业、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严谨细致、勇于创新”的6大工作作风、重新修订和完善《中央电台关于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的规定》及其相关的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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