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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安部国务院纠风办发出通报查处4起公路“三乱”案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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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11-05
第2版(经济)
专栏:

  交通部公安部国务院纠风办发出通报
查处4起公路“三乱”案件
据新华社北京11月4日电交通部、公安部和国务院纠风办日前就发生在安徽蚌埠市、湖南宁乡县、河南西峡县的4起公路“三乱”案件发出通报,要求各地各部门巩固治理成果,严防出现反弹。被通报的4起案件情况如下:
今年4月下旬,安徽省蚌埠市东区检察院举报中心负责人吕磊,经检察长彭劲秀、副检察长卢佩兰同意,带领干警上路,以截获假冒伪劣商品为由,查扣了5辆货车。后经彭劲秀同意,对其中一辆车处以4万元罚款后放行。事发后,才将其他所扣车辆放行。为应付上级检查,还填写虚假材料,由副检察长卢佩兰签批。蚌埠市纪委、监察局等有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彭劲秀撤销党组书记职务、行政降级处分;卢佩兰撤销党组成员、行政降级处分;吕磊行政撤职处分,并调离检察机关。
今年4月下旬,蚌埠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陈学良、三大队副大队长高剑指派干警查扣了8辆货车,在经过检查未发现违禁品的情况下,经陈学良批准,1辆货车由货主交纳1.5万元保证金后放行;经中区分局副局长刘述海批准,收取3.7万元保证金后将其中4辆货车放行;其余3辆货车则是在上级有关部门过问下才放行。蚌埠市纪委、监察局等有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陈学良、刘述海行政记过处分。
今年5月30日,湖南省宁乡县农资专营办下发了《农资市场整顿治理实施方案》的文件,明确规定在全县8个乡镇的主要交通要道设立检查站,由所在地乡(镇)政府工商所、派出所等单位派人24小时轮流值班,对外地运进本县的碳铵、磷肥,一律拦截,予以没收。湖南省委、省政府领导发现上述问题后,即刻组织力量进行查处。
今年4月9日和18日,河南省西峡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副科长周素峰,经副检察长姬明吾批准,以打假为名,带领干警拦截4辆货车,未经开箱检查,就以载有假冒伪劣产品为由罚款7万元后放行。河南省有关部门给予姬明吾行政记大过处分,周素峰行政撤职处分,并将罚款退还货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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