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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庄镇稳妥推进镇办企业改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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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11-06
第2版(经济)
专栏:

  罗庄镇稳妥推进镇办企业改制
本报讯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罗庄镇在对镇办企业改制中,注意理顺各方关系,稳妥推进,保证集体资产不流失,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这个镇对镇办企业采用股份合作制、拍卖出售等形式进行改组,使其进一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他们注意理顺三个关系:一是理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认真搞好清产核资,既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借机侵吞或转移集体财产,又考虑每个企业的具体情况,切实维护企业自身利益。二是理顺企业与职工的关系。改制后的原企业管理人员、职工,由新的企业法人代表根据需要招用,企业不招用的,自谋职业。同时,新的企业法人代表要严格执行《劳动法》和上级有关规定,本着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不允许无故解雇职工,不允许随意降低职工工资和福利待遇,切实保障职工的一切合法权益。三是企业与合资、合作方的关系。在对合资、合作企业进行改制时,事先向有关的合资、合作单位逐个征求意见和建议,对他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严格按规定处理,确保各方利益不受损失。(杨树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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