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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妃车祸与行车安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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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11-09
第3版(国际副刊)
专栏:五洲茶亭

  戴妃车祸与行车安全
刘华新
英国王妃戴安娜在巴黎遇车祸罹难,使人们对行车安全着实重新检讨了一番。由此联想到国内行车安全问题,颇生感慨。
据德国媒介最新透露的调查结果,戴安娜出车祸时,汽车时速高达197公里。而为戴妃驾车的司机是大量饮酒后开车,并且戴妃本人也未系安全带。上述三点加在一起,直接造成了戴妃之死。而“狗崽队”摄影记者只顾抢拍现场,干扰了急救,大约也是事实。
其实,上述三点中的任何一点都可能使人致命。在欧洲,城市里的车速一般限为每小时50公里。但戴妃司机实际超速了近3倍,稍有闪失,这样的速度显然无险可保;司机饮酒在法国虽不违法,但酒精含量最多不得占到人体血液的0.5‰。戴妃司机的这个数字已经达到1.75‰,如此严重超量,焉能不出车祸?至于安全带,德国专家早有试验,车速即使只有每小时30公里,如若不系安全带,也可能造成人员受伤。
以戴妃之祸为契机,一向认真的德国人再次严肃地检查了自己的行为规范。发行量较大的《彩色》画报和《明星》画报告诫人们,经科学试验,车速达到每小时65公里、至多80公里,不系安全带就会有生命危险;饮酒只要达到0.5‰(血液中酒精含量),事故概率即增加一倍;遇见车祸见死不救者,司法机关可以判处最多一年的徒刑。《彩色》画报还特地刊登有关急救的重头文章,提醒司机学急救课时,千万敷衍不得(在德国,不学急救课是不发给驾照的),行车时勿忘在车内备好急救箱,否则要挨罚……
德国是世界上车祸较少的国家(全国4000万辆车,去年因车祸死亡人数约为8000),尚且如此,由人度己,国人是否也有必要自省一番呢?
就说安全带吧。若干年前,国内倒是严查了一段时间——不系者一律罚款。不知从何时起,这种做法又销声匿迹了。最近回国,在北京、武汉、厦门、汕头等地都发现,无论是司机,还是乘客,系安全带的都可谓“凤毛麟角”。甚至在高速路上,也不乏“以身试法”者。有的司机干脆自欺欺人:安全带斜过腰际,就是不插进插孔,完全是做给警察看的。回想当初在德国开车那会儿,上车第一件事就是系好安全带,颇有“中外开车两重天”之感。
再看司机超车。北京堵车严重,原因固然很多,但司机违规超车是重要的原因。他们忽左忽右,如泥鳅般“滑头”,如排队加塞般随意。可是在发达国家,一般超车都能循规蹈矩。先看好反光镜,再打指示灯,然后才并到左道。人们严格遵守这一“三步曲”,一般不会随意超车。如果在右边超车,出了车祸,司机可是脱不了干系的。
违章驾驶或者出了车祸,在德国的处理也很讲究。比方说超速驾驶,一般人都不大敢,原因之一是很多地段都有自动照相设备。如若犯规,咔嚓一声,白光闪过之后,你就在家里等着“精彩一瞬”吧:那张照片上有你的光辉形象,还有入照时间、甚至车牌号码。人证物证俱在,想赖都赖不了。老老实实地交款!逾期不交,催款单就会上门,外加一笔数目可观的手续费;再不交,罚款额成倍上涨。如再顶着不办,有关部门的电话就会追来,查问原因,先做到“仁至义尽”。到一定时候,法院的传票就找上门来了。想打官司吗?那笔令人瞠目的官司费就叫人生畏;如果输了,再赔上一笔,就更不合算。罚一以诫百,执法部门的态度是认真负责的;亦仁亦威,哪个司机还敢忽略安全?
不是说德国没有“开车的幽灵”(这是他们对违章驾车人的讥称),也不是说德国交通执法就那么尽善尽美,但他们治理交通的手段不乏可借鉴之处,却是公认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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