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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管改革:再造廉政根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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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3-01
第5版(各地传真)
专栏:专题报道

  征管改革:再造廉政根基
张木生
编者按:随着精神文明建设力度不断加大,人们日益认识到组织和制度创新是与之匹配的重要基础。河南省国税系统的征管改革经过一年多的探索与实践,逐步形成了系统的制度规范和严密的职能界定,它不仅有利于税务行业本身的建设,而且对其他行业如何建立一套与业务相得益彰的廉政机制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走访河南省国税系统,最引人注目的是那朴实无华、实用、便捷的办税服务厅。这里办税统一设置税务登记、发票发售、申报征收、税款划解、文书受理、咨询服务等六个业务窗口。作为办税载体,它的前台受理、后台作业的一体化管理方式,成为众人交口称赞的一项改革措施。
办税服务厅既是纳税人缴税办事的窗口,也是税务机关树立自身形
象的窗口,优化服务构造了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形式
就在一年前,收税采取的还是税务专管员管户制度。在专管员管户制度下,一员进厂,各税统管。专管员管得太多、太具体,使纳税人对学习税法缺乏重视,对专管员过分依赖。不少企业不把主要精力用在掌握税法上,而用在对付税法的代表专管员上。纳税上出了问题也往往向专管员身上推,还有些企业为了达到少缴税的目的,把“攻坚”目标也瞄在专管员身上。
从去年初开始,河南省国税系统全力以赴,对原有的税收征管制度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他们在短短的一年中,建起了办税服务大厅188个,组建农村中心税务所739个,全系统配备计算机2873台(套),建立计算机局域网145个,广域网干线20条,省局已同17个市地局和若干个基层单位联网,基本实现了征管模式的转换。
实现税收征管改革之后,税务的职能科学地分解于各个办税窗口,分权定责,程序合理,环环相扣,互相制衡。这就形成了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同时使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上了新台阶。从此,纳税人送礼找不到人,请客找不到主。办税服务大厅,将税务机关分散在各个科、室、所的各种职能整合为一体,分解于各个窗口,集中办理,减少了纳税环节,形成了一条龙的服务体系,体现了纳税人主动申报的主体地位,改变了保姆式的征管模式。各个窗口按业务量大小和作业繁简程度设置若干自然窗口,窗口排列科学合理,纳税人十分满意。许多人感慨地说:过去到税务局办一件事要去好几趟,现在去一趟能办成好几件事,方便多了。
农村中心税务所的建立既达到了精简机构,提高干部素质的目的,又实现了结构优化。管理要素的流动与重新组合,营造了农村税务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农村税收过去一乡一所,点多线长,队伍难带。税务机构分设为国税、地税以后,这种矛盾更为加剧。有的税务所无固定办公场所,有的办公用房破败,办公设备原始简陋。干部衣冠不整,工作松懈。致使一些农村税务所机关不像机关,干部不像干部,制度挂在墙上,学习流于形式。一些干部张嘴就是法,工作随意性大,妨碍了依法治税。以新乡市国税系统为例,组建农村中心税务所以前,全市农村税务所有181个,其中三人以下的所有六十几个,一人一所的也有十几个。旧的征管模式,使农村税务干部集定税、减税、缓缴、稽查、处罚等各种权力于一身,天高皇帝远,民少相公多,内部监督制衡机制难以形成。“吃一点、送一点,税就少缴点”的事时有发生。
为此,周口地区、新乡市国税部门因地制宜,深入广泛地开展了农村税收征管改革。按照市场经济的需要,农村中心税务所按经济区域设置,几个乡镇合建一个中心税务所,设在交通方便,经济相对发达,纳税人较为集中的乡镇。据统计,全省县城税务所由原来的351个撤并为116个,压缩68%,农村税务所由2127个合并为739个中心税务所,压缩65%,并清理和分流了一些人员,取得了出人意料、令人惊喜的成果。
新乡市农村过去一乡一所,点多人少,税务所只能和别的部门共设党支部、团支部,支部成员分散于各个部门,组织活动非常困难,工作流于形式,人称“联合国”。新组建的农村中心税务所,人员绝大多数在10人以上,这就为中心所成立党支部、团支部创造了成熟的条件,也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证。
新的稽查体制既起到了外防偷漏,内防不廉的作用,又充分体现了在执法中服务、服务中执法,推动了精神文明建设向深层次发展
稽查是税收征管的重中之重,这道关口能否把好,直接关系到纳税申报的质量,税款的应收尽收。
新的征管模式为税务稽查充分发挥作用开辟了光明的前景,税务稽查的“重中之重”的地位日益突出。以濮阳市国税局为例,新模式大大节省了人力,解决了机构分设后力量不足的矛盾。原模式下各分局税收征管人员有136人。实行集中征收后,市区只设一个征收大厅,六个窗口只需48人,节约人力近2/3。稽查人员由原来的56人增加到144人,占税务人员的70%以上。
有了人之后还必须有完善的、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制度保证。建设文明行业必须有一个好的机制,新的稽查模式实质就是通过机构改组、制度创新,实现人力、物力的最佳组合,以制度文明推动精神文明。濮阳市稽查管理业务流程分为:选案、稽查、审理、执行四个环节。一般稽核选案工作由选案科负责写出稽查报告,连同稽查工作底稿一并送审理科进行审理。审理科对稽查报告实行两级审理,执行工作由稽查分局和办税大厅共同完成,从而实现了稽查内部选案、查案、审案、结案各环节的分离。人机结合、计算机选案机制,使税务稽查相互之间的权力再次受到制衡。
新的稽查体制下,选案的不稽查,稽查的不审理,审理的不执行,加强了内部监督,客观上铲除了腐败的土壤,从机制上预防了不廉政行为的发生。在突出“查”、“处”两点的同时,通过服务有效地保护合法经营,在服务中执法,严厉打击偷骗税行为,树立税法的尊严。一位稽查人员深有感触地说:“现在查案不定案,一个人说了不算,纳税人送了东西不能要,也没法要。”完善的稽查体制确保了办案质量,改善了税务机关形象。一位纳税人因偷税被处罚,他先送礼给有关的税务干部,税务干部向他解释了新的廉政制约机制,谢绝其礼品。碰了几回壁,这位纳税人终于碰明白了,感慨地说:“现在税务局变了,找人也不管用,这次我缴了个明白税,罚我也心甘。”濮阳市国税局稽查分局1996年1至10月份查补税款1280多万元,是上年同期的2倍多。
税收征管改革是“整体推进,重点突破”,是攻坚碰硬的改革。我们从河南征管改革的实践中得到启示:规范统一的征管改革之花,必将结出光辉灿烂的精神文明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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