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0阅读
  • 0回复

无证滥采条件简陋非法小煤窑事故多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11-10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监督哨

  无证滥采条件简陋
非法小煤窑事故多
近年来,在一些地区,集体、个体小煤窑发展很快,推动了乡镇经济的发展和群众脱贫致富。然而,笔者在最近调查时发现,其中也存在许多问题:
遍地开花,无证滥采。由于小煤窑有“投资少,周期短,见效快”的特点,一些部门和个人便竞相投身于此行业之中,造成小煤窑遍地开花。据调查,某市一储煤区10平方公里土地上,竟开办小煤窑88家,无一取得矿产资源开采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植被受损,耕地遭殃。小煤窑一拥而上,使大量山地植被遭破坏,昔日郁郁葱葱的山地、丘陵,变成了沟壑纵横的洼地;肥沃的水稻田,变成了煤土成堆的废墟,给农业生产带来了极大的损害。
条件简陋,事故频发。多数小煤窑设备简陋。如某地煤炭安全检测部门1996年处理煤矿事故22起,其中因设备简陋引发的事故就有18起。
针对小煤窑存在的问题,笔者建议:
一、严格依法实行矿产资源许可开采制度。各级矿产资源主管部门在办理煤矿企业的审批手续时,一定要从严把关,按照我国《煤炭法》的规定,全面进行考察认定,凡不符合采煤条件的,不予颁发许可证;对无证开采的,坚决予以取缔,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制裁。
二、加强对个体小煤窑的监督管理。各级矿产资源主管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一些个体小煤窑进行检查,特别要加大安全生产的监督力度,发现问题,限期整顿。
三、追究事故责任者的刑事责任。小煤窑市场管理混乱,事故不断,与追究责任不严有关。因此,应严肃追查事故责任者的责任。
江西丰城市人民法院政工科袁钦国兴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