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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九届人大代表选举会议举行首次会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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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11-11
第4版(要闻)
专栏:

  体现香港中国公民依法参与国家事务管理权利
香港特区九届人大代表选举会议举行首次会议
推选产生主席团成员董建华被推选为主席团常务主席
本报香港11月10日电记者贾昭全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第一次会议,今天在香港会展中心新翼展览厅揭幕。
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曹志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主持今天的会议,并发表讲话。
曹志说,香港特区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是我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后,香港第一次作为独立的选举单位选举全国人大代表,体现了“一国两制”的方针,也体现了香港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依法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权利。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这次选举非常重视。我们这次选举,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为依据,贯彻“一国两制”的方针,维护香港的稳定和繁荣,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做到选举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将拥护“一国两制”、爱国爱港的人士选为全国人大代表。
曹志指出,根据“一国两制”的方针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不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香港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依法选出全国人大代表,参加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全国人大代表除依法行使上述职权外,还可依照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参加提出修改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议案,参加选举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选举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全国人大代表没有监督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职责,不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工作,不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范围内的事务。
曹志还强调,依照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选举办法,年满18周岁的香港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以参选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所有参选者都应以个人身份参选,不代表任何政党或团体。当选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应当爱国爱港,拥护“一国两制”的方针,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等法律,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规定履行代表的职责。
在今天的会议上,推选出了香港特区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主席团和主席团常务主席。上午,与会383名选举会议成员中380人一致推选马临、庄世平、安子介、李祖泽、查济民、钟士元、徐四民、梁振英、董建华、谭耀宗、霍英东(以姓氏笔划排列)等11人为选举会议主席团成员。
据新华社香港11月10日电(记者吴明、孙承斌)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主席团今天下午举行第一次会议,推选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为主席团常务主席,并对具体选举办法草案进行了讨论。
今天上午举行的选举会议第一次会议推选产生了主席团成员,在下午的会议上,11位主席团成员又一致推选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出任主席团常务主席。为加强与新闻界的沟通,确保整个选举公开、公正地进行,主席团会议决定设立发言人制度,并推选主席团成员李祖泽为选举会议主席团新闻发言人。会议还以全国人大制定的办法为基础,对香港九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具体选举办法草案进行了讨论,并将424位选举会议成员分为8组,为明天的分组会议作好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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