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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各族人民畅谈对宪法草案的感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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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4-06-26
第2版()
专栏:

乌鲁木齐各族人民畅谈对宪法草案的感想
当新疆日报的维吾尔文、哈萨克文和蒙古文版刊登了宪法草案的三种译文,新疆人民广播电台用维吾尔语广播了宪法草案的译文以后,乌鲁木齐市的各少数民族人民欢欣鼓舞,互相传告喜讯,有些工人和市民还热情地举行座谈和讨论。新疆地方国营十月汽车修配厂的各少数民族工人,在休息时传看了报纸。十七日傍晚,有八个维吾尔族工人在一起畅谈自己的感想。青年工人艾买尔说:解放以后,人民政府在新疆建立了工厂,培养出大批少数民族工人,各族人民都已享有学习技术、建设祖国的光荣权利。毛拉尼亚孜谈到宪法草案总纲上规定的各民族一律平等时说:过去反动派制造的各民族间歧视、压迫和不团结的现象,早已一去不复返了。我们厂里的民族工人不是汉族老大哥耐心帮助,怎么能在两年多的期间就学会技术呢?今后我们要更加强民族团结,提高生产。甲等劳动模范吾斯曼艾义提出身于雇农家庭,他说:在旧社会里,我们除了给地主干活,挨打、受饿外,还有什么权利?解放后我不但参加了工厂生产,还学文化、学技术,生活又过得这样好,真正得到了劳动和受教育的权利。今后我要更努力生产,保护我们所享有的权利。青年女工苏比亚罕说:过去妇女哪有参加重工业生产的权利,就是作些苦工,和男人干同样的活,也只能得到很少的工资。解放以后我们女工能和男工一样学习,一同生产,作一样的活就能得到相同的工资,享受这样男女平等的权利是过去做梦也想不到的。
乌鲁木齐市第三区的维吾尔、哈萨克、汉、乌兹别克、塔塔尔等民族的二十多名人民代表、街长、治安委员,也举行了座谈。塔塔尔族妇女乌鲁玛西用自己担任街治安委员、宣传员工作的事实,说明妇女在解放以后就已经享有男女平等的权利,她对宪法草案中“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的规定,特别感到兴奋。玉素甫阿力由甫读了宪法草案后有许多感触。他说:解放前许多七、八岁的孩子穷苦得没有裤子穿,这几年来,特别是今年开斋节时,家家孩子打扮得像花朵一样。卖牛奶的哈萨克族老人沙阿提拜克看到宪法草案总纲第三条时,兴奋地说:在中国共产党和毛主席领导下,我们在普选中选出自己的人民代表,各少数民族地区又实行了民族区域自治,我们真正是各民族一律平等,成了国家的主人。 (新华社)(附图片)
汉水铁桥工地上的工人们,在六月十五日听完了关于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并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新闻广播和读过报纸后,立即冒雨走上现场,在第一号桥墩至三号桥墩的第二孔上架设钢板梁,为架设铁桥钢架准备条件。 长江日报稿 江 洪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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