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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的“放羊电”画上句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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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11-11
第10版(经济生活·工交)
专栏:

  15年的“放羊电”画上句号
胡慧江
8月11日,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汉桥居委会党支部书记李万春将6666.77元电费交给猇亭供电分局,一起历时15年协商未成的拒交电费事件正式画上了“休止符”。
1982年底,原宜都县电力局(现枝城市电力局),在蔡家畈村三组兴建了一座占地20余亩的110千伏安变电站。虽然当时已办毕用地手续,但随着土地法规的相继出台(涉及到土地补偿、村民安置等)再加上变电站排放物及灯光诱蛾对农田的损害作用,该村三组70余户村民觉得吃了亏,一直用一台容量为50千伏安的专用变压器用电,且一用15年不交电费。对此,宜昌供电局多次上门与蔡家畈村协商,但一直没有结果。相反,该组村民在用电方面竞相攀比,家家户户烧电炉,并购买了电炒锅、电饭煲等一批电器,就连猪食也用电煮,但用电交费一事仍不了了之。据不完全统计,该村70余户村民15年来累计用电逾300万千瓦时,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75万元。
去年4月1日,国家正式颁布了《电力法》,给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带来了转机。宜昌猇亭供电分局以整顿本地区用电程序、惩治违章违法用电为突破口,开始与当地政府及该村居委会积极协商。该区政府充分体谅电力部门的难处,于今年初对这一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一致认为,变电站的建设对本地工农业生产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要求区、乡、村三级政府尽快深入到农户中,帮助电力部门宣传贯彻《电力法》,争取群众的支持和理解。4月19日,该村居民家家户户装上了统一的电量表,村里还配备了一名专职电工抄表收费。用电交费以后,村民节电意识增强,原来这里70余户居民一个月至少要用1.2万千瓦时的电量,而今年六七两个月总共才用了0.69万千瓦时的电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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