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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储备:一件大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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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11-13
第10版(经济生活·财贸)
专栏:经济看台

  医药储备:一件大事
本报记者李建兴
从今年起,我国将建立和实施中央与地方两级医药储备制度。这是一件大事,一件关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
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我国地域辽阔,地理和自然条件复杂,是一个自然灾害发生较为频繁的国家。由于人口众多,经济发展和医疗的总体水平还不高,一旦发生灾害,很容易出现疫病,造成严重的意外伤害和疫情。近些年来,地震、台风、水灾、洪涝灾害以及各种突发事故的发生,使人民的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加强灾情、疫情及突发事故需要的药品、医疗器械的管理,确保发生各种突发事故时药品、医疗器械的及时、有效供应,就成为国家和各级政府的一件大事。
医药储备并不是90年代人的突发奇想。早在70年代,我们就建立了国家医药储备制度。多年来,国家医药储备在满足灾情、疫情及突发事故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紧急需要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战胜各种自然灾害,保护生产力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但是,由于现行国家医药储备体制和管理不完善等原因,导致目前国家医药储备数量减少、救急水平下降,已经很难适应保证灾情、疫情及突发事故的紧急需要。为此,国家推出了新的医药储备制度。
新的两级医药储备制度,可以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中央医药储备主要负责重大灾情、疫情及重大突发事故和战略储备所需的特种药品、专项药品及医疗器械。地方医药储备主要负责储备地区性或一般灾情、疫情及突发事故和地方常见病、多发病防治所需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动态储备、有偿使用、政企分开、统一政策、分级负责等是新医药储备制度的原则。这个原则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原则。
在医药储备上,上海、湖南、四川等地搞得相当不错。上海市在1994年建立医药储备制度,医药储备资金规模为1600万元;医药储备目录分为4大类38个品种;至1996年底,市政府对医药储备共贴息贴费580.66万元。湖南认真落实医药储备资金,全省计划安排3000万元储备资金,今年到位1000万元。四川1995年建立该项制度,今年又根据新的精神尽快落实资金规模。
目前,中央医药储备资金正在落实。年初,财政部确定今年增补储备资金1亿元。6月份,4000万元到位,近期再安排6000万元。最终,中央医药储备资金规模将达数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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