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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是创建的主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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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11-14
第5版(专版)
专栏:短评

  群众是创建的主体
这两年,到过合肥的人都有如此的感慨:宽阔的马路怎么变得那么干净?繁华的市场怎么整治的如此有序?一个人口百余万、财力不算强的省会城市何以取得如此巨变?他们的经验告诉我们:是群众性的创建创出了这一奇迹。群众是创建文明城市的主体。只有千百万群众都行动起来了,创建文明城市活动才会持久开展并取得骄人的成效。
合肥市的创建工作从一开始就把群众装在心里,坚持从群众最关心的事抓起,从老百姓渴望解决的事情入手,给老百姓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创造了文明卫生的环境,群众当然满意、高兴和拥护,因此也就会积极地参与并创造性地工作。只要心里想着群众,一切从群众利益出发,多走群众路线,坚定地依靠群众这个主体,创建就一定会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地开展下去。
要让群众成为创建的主体,就必须切实从群众利益出发,制定群众能够接受的切合实际的标准。标准定低了,达不到创建的目的;定高了,群众做不到,做到了也是形式主义,难以持久。合肥市的创建是从三方面入手的,即“把马路让出来,把垃圾装起来,把门前包起来”,目标切实可行,又都是老百姓强烈要求的事情,群众自然会好发动、好组织,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也才有它的生命力。
要让群众成为创建的主体,还必须要有个良好的工作机制,有一套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办法。就像天上不会掉馅饼一样,文明城市也不会自然形成的。精神文明建设必须有一套好的机制。合肥市在创建中,层层建立责任制,比如路段长制,门前三包制,以及纳入了法制轨道的种种规定和办法,另外还建立了真正的监督机制、反馈机制。通过这些机制,引导人民群众从不自觉到自觉地参与,由低标准不断向高标准迈进。
要让群众成为创建的主体,说到底是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问题。能不能倾听群众的呼声,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反映了干部的思想水平和政治远见。去年4月,合肥市开展了“创建文明城市市民投诉活动”,让群众投诉治理脏、乱、差中还存在的问题;今年4月,合肥市又进行了创建文明城市“万人问卷调查”,请群众给创建评价打分。这就是最好的创建主体意识。
只要我们像合肥市这样满腔热情地做好群众工作,真正让群众做主体,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就一定会取得新的更大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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