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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乡镇存贷管理混乱违规竞争行为亟待整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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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11-12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观察台

  部分乡镇存贷管理混乱违规竞争行为亟待整顿
最近,我们在对重庆市巫溪县部分乡镇调查研究时了解到,当前农村金融系统不公平竞争现象十分严重,且有愈演愈烈之势。主要表现在:
一、农村合作基金会违规办理存、贷业务,且以高息吸储。在我们走访的8区1镇中,存款年利率低的12%、15%,高的可达18%至21%,有的大额存款还可当面议价。贷款年利率也远远高出国家标准。据了解,合作基金会的违规非法经营活动还受到所谓的法律保护,如该县上磺镇合作基金会每年开展一次大规模的“依法收贷”,由县法院刑事庭出面强制清收,借款户除必须还清本息,还得无条件支付案件受理费及办案费等。今年上半年,该基金会就提请法院对26户、2.3万元进行了强制收贷。凭借高进高出的不正当竞争手段,一些乡镇的农村合作基金会已发展到相当规模。如该县文峰镇合作基金会到9月末存款余额达300多万元,与县农业银行在该镇的营业所的同期存款余额相当。上磺镇合作基金会到今年9月末存款余额已达370多万元,比农行营业所同期存款余额还多70多万元。
二、信用社与农行脱钩后,通过扩股的方式,以支付股息为名,变相提高存款利率。这些存款的年利率大多在12%至15%。在一些偏僻的农村信用社,存、贷利率随意性更大。
三、基层供销社纷纷设立股金服务部,民政部门设立民政储金会,均对外办理存款业务,利率与合作基金会和信用社利率相同,发展势头也较猛。
此外,民间高利贷现象也较严重,一些放贷者要求借款户借款时即将高利计算后合并在本金中直接出具借条。因高利贷盘剥引发的治安问题也时有发生。
呼吁有关金融监管部门加大工作力度,杜绝种种违规竞争行为,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农村金融秩序。
重庆市巫溪县农业银行范远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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