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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有利于结构调整的体制环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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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3-03
第6版(要闻)
专栏:

  形成有利于结构调整的体制环境
新华社北京3月2日电国家计委主任陈锦华在《关于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中说,今年我国将继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以形成有利于结构调整的体制环境。
陈锦华谈到继续深化改革的方面有:进一步完善财税金融体制,促进经济结构调整。配合国有企业改革和产品结构调整,继续做好“拨改贷”资金余额转为资本金的工作,着重减轻产品有销路、效益好的企业的债务负担。改进出口退税管理,对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的办法。继续推行重点企业的主办银行制度,扩大实施范围,落实银行和企业各自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发挥银行信贷的调节作用,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
他说,要加快投资体制改革,逐步形成有利于控制投资规模膨胀、改善投资结构和提高投资效益的机制。重点是建立健全投资风险约束机制,全面推行建设项目资本金制度、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标投标制和项目监理制度。结合企业股份制改造和试行建设项目股份投资,进行可转换债券试点。陈锦华提出,要积极进行分配制度改革,缓解分配不公的矛盾,为加快结构调整创造条件。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建立和完善收入分配的微观约束和宏观调控机制,加强居民收入分配的税收调节。改进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报酬制度,严格控制凭借行业垄断地位和国家给予的特殊条件获得过高的个人收入。
在谈到积极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保证结构调整的顺利进行时,陈锦华提出,要建立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三方合理负担,失业救济与再就业紧密结合的新型失业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扩大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试点范围。继续完善职工最低工资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困难职工解困机制,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切实做好帮危解困工作,并使之经常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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