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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教育部、青年团中央 关于加强少年儿童暑期活动的领导的通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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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4-06-27
第3版()
专栏:

中央教育部、青年团中央
关于加强少年儿童暑期活动的领导的通知
少年儿童暑期活动的目的,是使少年儿童在假期中获得有益的休息,增进健康,扩大眼界和继续受到教育。几年来,有不少地方的教育行政机关、学校和青年团组织已经开始重视和领导这方面的工作,使少年儿童们能够过一个愉快而有意义的暑假,并以饱满的精神来迎接新学期的学习任务。但是,还有许多地区和学校对于儿童的暑期活动并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和领导,以至这些地方的少年儿童们,在漫长的假期中,得不到学校、教师和少先队辅导员的教育和指导,没有活动的场所,生活枯燥无聊,有些儿童还受到社会上坏人、坏事、坏书的影响,大大地减弱或者抵消了学校教育的效果。为此,我们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青年团组织加强领导今年的儿童暑期活动,在省、市、县、区一级可由教育行政、青年团、教育工会等方面组成暑期工作委员会,统一考虑暑期的全面工作,并订出计划,在照顾教师休息的原则下,合理地分配他们领导儿童暑期活动和对小学毕业生进行教育等任务。此外并可以适当地动员大、中学校,特别是师范学校的学生参加工作,以领导广大的少年儿童参加各种有意义、有趣味的活动。兹提出下列意见,望各地研究执行。
一、儿童暑期活动的内容应服从暑期活动的目的,适合夏季的特点,并适合不同年龄儿童的能力、水平和兴趣。夏季可多搞户外活动,教育少年儿童坚持每天做早操,多举行各种体育、游戏和文娱活动。夏季又是儿童观察和研究自然的好机会,可培养儿童培植花草、采制标本、饲养动物的兴趣和爱好。夏季也适宜于举行短途旅行、参观、访问,使儿童了解和熟悉本地或本地附近的历史、地理、人民生活和祖国建设的情况。还可利用夏季晚上举行故事会、文艺晚会。暑期中应当注意指导儿童阅读书籍并教育儿童善于安排个人的生活,做好暑期作业。教育儿童在家帮助做力所能及的家务或者农业劳动,进行适当的社会工作等。各地学校和少先队组织可以按照市、(县)区的计划,根据当地可能的条件,确定进行哪一些活动。
二、暑期活动的组织形式,要因人因地制宜。在一般地区主要以学校少先队小队(班级小组)或者以邻近地区少先队员和学生临时编成的小队(小组)为单位,定期展开多种多样分散性的小型的活动。在整个暑期中,还可以举行若干次较为集中的活动,如规定学生返校日,组织活动,或者举行中队集会等。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可以在学校、公共场所或者在较大的农村住宅中,组织暑期儿童乐园(儿童俱乐部),设置各种体育游戏用具、图书等,使附近儿童能经常有活动的场地和条件,并以此作为指导和组织各种儿童活动的据点。条件较为良好的地区或者学校,可以组织短期的“城内夏令营”,这种夏令营的特点是儿童住宿和吃饭都回家,每天有一定时间到营里来过集体生活和进行各种活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规定,应该使儿童有一定时间帮助家务和过家庭生活。)在若干城市或风景优美的地方,如条件可能,则应联合有关方面,举办夏令营。市、区一级的教育行政部门、团委和少年儿童的校外教育机关还可以组织各种晚会和体育、游戏、比赛等。
三、儿童暑期活动是家长和社会人士所共同关心的事。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青年团组织应尽力取得各有关方面,特别是文化教育机关和团体、工会、各工矿企业部门,以及居民委员会、家长等的支持和协助,为儿童创造校外活动的条件,如举办夏令营、筹划活动场地和经费,放映早场电影,开放公园、体育场、图书馆等等。
四、学校中的教师和少先队辅导员要在暑期以前,帮助儿童订出活动计划,指导他们如何过好暑期。教师和辅导员在进行工作时,要善于听取儿童的意见,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培养各种活动中的积极分子。在暑期中,教师和辅导员应该安排好工作和休息的日期,定期检查儿童活动进行的情况加以指导,并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困难问题。
五、暑假活动应十分注意儿童的健康和安全。活动不宜过多、过大,但是也不要单纯地采取禁止儿童进行某些活动的办法,而应该加强对儿童进行健康和安全教育,积极地引导和组织儿童参加各种正当、有益和有趣味的活动。对于某些可能产生危险或影响健康的活动,一定要有成人负责指导和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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