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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艺术消费者的审美能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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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11-15
第7版(文化时空)
专栏:

  提高艺术消费者的审美能力
著名美学家王朝闻
美育与德、智、体诸育,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里,处于很重要的地位。但是,人们对美育的重要性未必已经取得了共识。精神建设的艰难,也表现在实际存在的丑育,自觉不自觉地对美育造成严重的干扰。以丑为美的现象普遍存在。
我所指的丑育,不是说丑的传播者,一定存心要与美育相对抗。只是觉得,丑与美的对立与对抗的严重程度,是不可轻视的新现象。不只散布丑的意识,败坏人们的审美情趣的行为随处可见。
许多生活现象说明: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的关系,既有不能互相代替的一面,也有互相配合以及互相渗透的一面。丑育的具体表现不是孤立的,它和以非为是、以无德为有德、以无知为漂亮等态度结合着而起作用。
这些年来的美育实践,不少限于中小学校恢复了音乐和图画课。与体育相比较,它既相形见绌,而且,对美育的方式的理解也太简单。我以为美育的功能主要不是要培养少数艺术表现者,而是要培养懂得艺术和具有欣赏美的能力的广大群众。同志们早已熟悉,甚至早已引述过的马克思论生产与消费的关系时,也谈到审美关系。他认为艺术的生产与艺术的“消费”,有不可分割的依赖性。这样的关系论,对我们的精神建设仍有指导意义。马克思说,“艺术对象创造出懂得艺术和能够欣赏美的大众——任何其他产品也都是这样。因此,生产不仅生产对象,也为对象生产主体。”这就是说,大众不都是从事艺术的生产者,但大众需要培养和创造辨别美丑的感受能力。
从北京和上海清除所谓城市的精神垃圾等现象看来,不只艺术设计者需要接受美育,各级领导者也需要接受美育。要是艺术设计者和领导者都拥有深厚的审美素养,那么,开始“策划”时,就可能发现某些雕塑或建筑设计,隐伏着丑化城市的反作用,不必等到成品实际出现之后才认为不得不拆毁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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