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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法》颁布15年成就卓著共维修古建筑等1795个破获案件4600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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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11-20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文物法》颁布15年成就卓著
共维修古建筑等1795个破获案件4600起
本报北京11月19日讯新华社记者曲志红、本报记者祝华新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自15年前颁布以来,将我国的文保事业纳入法制轨道,成为中华民族历史文化遗产的“守护神”。
在国家文物局今天为此举行的座谈会上,文物界专家和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对《文物法》在我国文物保护工作中发挥的巨大作用赞誉有加。“我们文保事业的一切成绩,都和这部大法有直接关系”,这是与会者们的共同认识。
1982年11月19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通过的《文物法》,是我国文化领域里的第一部专门法律。
15年来,我国各地和各级政府依法进行文物保护抢救工作,加大对文保事业的投入,取得显著成绩。据国家文物局副局长马自树介绍,仅“八五”期间,各地方财政共安排文物事业经费近50亿元,中央财政安排文物维修补助经费5.8亿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大规模的文物维修抢救工作。共维修古建筑等文物保护项目1795个,其中布达拉宫、塔尔寺、龙门石窟等重要项目303个,大批濒临毁坏的文物得到妥善保护。到目前,国务院先后4次公布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达750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99个,被联合国列为世界文化遗产的项目十余处。与此同时,我国在配合基本建设工程进行的考古发掘中重大发现层出不穷,抢救了大批地下珍贵文物,取得许多重要学术成果。
以《文物法》为武器,各有关部门依法打击各种文物犯罪活动的力度也越来越大。据不完全统计,1993年以来,公安部门破获的文物犯罪案件达4600起,收缴各类文物5万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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