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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醉酒犯罪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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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3-04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热点专递

  警惕:醉酒犯罪
杨荣学
酒,能带给人快乐、消除烦忧;而醉酒,却会带给人无尽的悔恨。
俗话说,醉酒误事!喝醉了酒,失去理智,竟会使守法的人干出犯罪的蠢事。近来,在河北省成安县连续发生数起危害较大的醉酒犯罪。主要是一些年青人聚到一起后,毫无节制地饮酒,醉酒后失去理智,实施抢劫、伤害、强奸等突发性、偶发性犯罪,既侵害了他人的人身权利,也使自己身陷囹圄。酒醒后,醉酒犯罪者面对威严的法律,捶胸顿足,后悔不已。仅半年时间,醉酒犯罪便发生12案24人,占案犯总数的31%,其中危害性大的抢劫案占64%,强奸案占23%。
醉酒有三种程度:轻度、中度和重度醉酒。轻度醉酒的人还有理智,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考虑到自己做事的后果;中度醉酒则失去理智,极易找茬惹事,不计后果,且不听劝阻、一意孤行,越劝气越大,往往发生打架、抢劫、强奸、轮奸等,给社会、给自己造成不可估量、无法挽回的损失;重度醉酒则属酒精中毒,人已完全失去理智,做事失去记忆,对身体造成极大伤害。一般来说,中度醉酒犯罪占极大多数,轻度醉酒、重度醉酒犯罪也有。
醉酒犯罪对社会、对个人都是极不正常的一种现象,它不是预谋犯罪。很多醉酒犯罪者一向奉公守法,只是喝醉酒后才失去理智,违法犯罪。但其实施的危害他人的行为,却往往具有更大的危害性。醉酒犯罪者,既令人痛恨,又令人惋惜。
22岁的青年宋某在喝了四两白酒后,得知其兄因卖棉花与他人发生争执,便酒烧心头、怒从胆起,找来一把三棱刮刀骑自行车飞速赶去。他见其兄正与两男青年打架,便掏出刮刀向两人刺去,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伤。被判死刑的宋某后悔莫及:当时只是怕哥哥受了委屈。要不是喝了酒,我也不会动三棱刮刀伤人,造成一死一伤,自己也被判死刑,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
22岁李某、17岁杨某、18岁赵某同在一砖厂打工。这天下午砖厂停电,三人外出游玩,酒兴大发,喝了三场酒,每人六两多。三人晃晃悠悠沿邯大公路回砖厂。李某突发奇想:“咱们拦车弄个钱花。”三人根本没有考虑到违法犯罪,一心只想夜深人静的公路上汽车司机会乖乖送上钱来。这比自己辛苦劳作挣钱容易得多。三人醉醺醺地从路沟拾砖头堆成一堆。李又到饭店拿了一把刀。从夜间12时到凌晨1时,他们在漆黑的邯大公路上对高速行驶的汽车拦截、扔砖,共砸坏十余辆汽车玻璃,殴打一名司机,抢劫13元。在被愤怒的司机殴打后,他们才停止拦截,若无其事地回到砖厂睡觉。三人被抓获后还醉醺醺:“不就是向车上要了个零花钱么?”可是法律是严肃的。犯了罪就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
醉酒犯罪中,强奸案的比例居第二。有的醉酒后的男子淫火中烧,干出一些有伤风化的事,甚至寻机强奸。32岁的刘某醉酒后在公路上见一傻呆妇女与双腿残疾的丈夫、两个幼子摇三轮车艰难地行走。抱着“开开荤”的思想,刘某假作“好心”上前相问,得知是去看病,便一路护送到县医院附近。然后,刘某以同呆傻妇去找医生为名,趁天黑人少,在空地欲强奸呆傻妇女,被发现抓获,强奸未遂。而24岁的范某醉酒后于深夜闯入一60岁老太太屋内,将其强奸。
法律是公正的,也是严肃的。醉酒不能成为逃避法律惩罚的理由。醉酒者犯罪,同样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希望喝酒者量力而行,不要因喝醉酒而干下后悔莫及的蠢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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