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骚扰“110”要挨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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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3-04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以案说法

  骚扰“110”要挨罚
去年的一天,某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电话铃声突起。值班员立即拿起话筒:“您好!有什么事需要帮助,请讲。”话筒另一端传来一女子的声音:“我闲得无聊,想和你聊一聊。”值班员解释说:“我是‘110’报警服务台电话,没事情不要乱打。”随后放下了电话。可电话铃声马上又响了,话筒里又传出那个女子的声音:“警察也是人,何必那么正经,不就是想跟你聊聊吗……”话里充满着色情挑逗。值班员对其作了严正批评后挂断了电话。接着,那女子又连续打了两次。后公安局查明系李某所为。原来李某在和三个朋友玩时,有人与她打赌:如果李某打“110”并与警察聊上10分钟,就请她吃饭。生性好强却是个法盲的李某不甘示弱,先后拨打了四次。她没有料到,不但饭没吃成,反被“请”进了公安局,受到了治安拘留和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属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可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应当说明的是,如果骚扰“110”报警电话,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损失,应以扰乱社会秩序罪论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之规定,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颜梅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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