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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联合年检方案有调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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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11-22
第2版(要闻)
专栏:

  外资企业联合年检方案有调整
本报北京11月21日讯记者龚雯报道:在总结1997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国家有关部门日前已部署了1998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并在方案上做了调整,使之更加完善。
据了解,新的联合年检方案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除1997年实行联合年检的6个部门外,自1998年起,海关参加对在海关注册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联合年检;联合年检报告书的内容与1997年相比有了较大幅度的简化;为方便企业的申报和部门之间的协调,1998年联合年检通知强调了有条件的地方应采取联合办公的形式开展联合年检工作;联合年检的申报时间由1997年的3月15日前延长至1998年的4月30日前,与企业会计年度报表的报送时间取得一致。各联合年检部门审核工作的结束时间为5月31日。
联合年检通知中再次强调,联合年检各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增加或减少年检内容,也不得向企业提出与通知要求不符的额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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