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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21世纪的亚太科技合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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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11-22
第3版(国际)
专栏:专论

  面向21世纪的亚太科技合作
亚克平
今天,重视高科技、发展高科技已成为世界许多国家的共同目标,但高科技发展的不平衡也在竞争中进一步加剧。这种不平衡既表现在发达国家之间,更反映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作为APEC(亚太经合组织,下同)两个轮子之一的“经济技术合作”的目的,就是要逐步缩小APEC成员的经济差距,实现经济的持续和公平发展。而在经济技术合作中,科技合作至关重要。因此,今年的APEC温哥华会议上,加强APEC各经济体间的科学技术合作,推动21世纪成为世界各国科技合作的世纪,理应成为重要的议题之一。
      迎接“高科技世纪”
为迎接以高科技为主要标志的21世纪,APEC的许多成员极为关注自身高科技的发展,纷纷制订和调整各自的科技发展战略和计划。
1992年美国总统大选期间,正副总统候选人克林顿和戈尔就打出“建设信息高速公路,振兴美国经济”的旗帜。1993年克林顿入主白宫后,于11月成立了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克林顿总统担任主席,是美国科技发展的决策机构,与国家安全委员会和国家经济委员会具有同等地位。最令世人瞩目的是,美国决定中止已投入上千亿美元的“星球大战”计划,在全球率先推出信息高速公路计划,预计将花费4000亿美元用20年时间来实现该计划。克林顿政府通过对科技政策的调整,美国的高技术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已明显增强,有效地带动了美国出口和经济的增长。在半导体产品及芯片制造设备等领域,美国已扭转80年代相对于日本的劣势,夺回落入日本手中的部分市场。
第二经济强国日本近几年陷入持续不景气,这是“泡沫经济”的破灭和各种结构性问题造成的恶果,而其中基础研究薄弱、高科技领域发展相对滞后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日本政府已经意识到科技后劲不足带来的危机,重新提出了“技术立国”的口号,并计划在2010年前分三阶段完成全国信息高速公路的建设。
亚洲“四小龙”目前正处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向知识密集型产业的转型期,在高科技领域的竞争中也不甘落后。韩国政府提出了14个重点研究和开发项目,并在1994年成立了以国务总理为主任的“超高速信息网络促进委员会”。新加坡正在执行“1990年—2000年信息计划”,其目标是把新加坡建成一个信息化的“智能岛”。新加坡的高技术产品出口自1990年以来,每年增长16%,1996年其出口值已达401亿美元。马来西亚已启动一项投资80亿—150亿美元的计划——在首都吉隆坡郊外一片占地750平方公里的地区建立“多媒体超级走廊”。今年10月11日,马哈蒂尔总理号召人民学习信息技术,推动以信息技术发展为基础的经济,使马来西亚能在2020年发展成为一个工业化国家。
为迎接“高科技世纪”的挑战,我国提出了“科教兴国”的发展战略。1997年8月,江泽民在对科技工作的批示中更明确地指出:“要面向21世纪,选准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战略意义的一些高新技术项目,集中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建立重点基地,组织精干队伍,加强统一领导,齐心协力攻关。”可以预见,中国的高科技事业将获得新的发展动力,并在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实现经济持续和稳定的增长中发挥愈益重要的作用。
      APEC科技合作的进展和问题
APEC的发展中成员渴望通过经济技术合作,缩小与发达成员的差距,促进共同繁荣。但由于发达成员热衷于贸易投资自由化,忽视经济技术合作,经济技术合作在开头几年一直未列入APEC的重要议程。
在中国和其他发展中成员强烈要求下,1994年在印尼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通过的《茂物宣言》首次把经济技术合作与贸易投资自由化并列为APEC活动的两大支柱。1995年在大阪召开的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通过的《行动议程》重申经济技术合作是APEC活动的重要支柱之一,并规定了经济技术合作的具体领域和政策共识。1996年在APEC马尼拉会议上,在发展中成员的强烈要求下,经济技术合作被第一次正式列入APEC部长级会议的议事日程。会议通过了指导APEC经济技术合作的重要文件——《亚太经合组织经济技术合作原则框架宣言》,马尼拉会议在经济技术合作方面迈出了关键的一步。但经济技术合作本身在落实资金、建立机构、协调政策和动员工商界参与等方面难度较大。
在经济技术合作中,科技合作是至关重要的内容,但APEC的科技合作进展不快。首先是由于存在认识上的差异,如一些发达成员认为科技合作主要是要发达成员向发展中成员提供技术援助,因此态度不大积极。其次是APEC科技合作所应遵循的原则也不够明确,尤其是它与传统的发展援助和技术援助有何区别不太清楚。第三是缺乏科技合作的具体实践和成功的事例。但应指出,发达国家在技术贸易和技术转让中并不像通常在商品和服务贸易中那样积极地宣扬自由贸易,而常常是实行保守的甚至限制性的贸易,生怕向发展中国家转让技术会使自己失去技术优势,宁可多卖商品,少卖和不卖技术,即使是在转让不太先进的技术时,也常常附加许多苛刻的条件。发达成员对技术的垄断和在技术贸易中的限制措施已构成目前APEC进行科技合作的主要障碍。
      中国积极参与APEC科技合作
中国历来主张经济技术合作是亚太经济合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并积极推动科技合作的进展。早在1992年,我国就在APEC提出科技合作动议,建议成立科技工作组。经过各方努力,在1994年正式成立了产业科技工作组。APEC还接受了中国提出的科技合作部长会议的倡议,在1995年和1996年已先后召开了两次科技部长会议,规定了APEC开展科技合作的4个重点主题:即科技信息交流;促进研究人员的交往及人力资源开发;增进政策透明度;开展合作研究项目。
1996年11月在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江泽民主席针对APEC对经济技术合作重视不够的状况,深刻地指出,“没有卓有成效的经济技术合作,贸易投资自由化也不会有什么大的进展”,而经济技术合作的一个重要内容是科技领域的合作,本世纪在科技产业化方面最重要的创举是兴办科技工业园区。他还倡议成立APEC科技工业园区网络,以进一步推动科技与经济融合的势头。随后,中国政府又选定北京、苏州、合肥和西安4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作为第一批向APEC成员开放的科技工业园区。1997年9月,在北京成功地举办了首届APEC科技工业园区网络会议。会议同意澳大利亚在1998年10月召开第二次网络会议,其它国家也持积极态度。
为推动科技合作的开展,我们认为各国应遵循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平等协商的原则,科技合作既要依靠市场力量,充分发挥民间和私人企业的作用,也要加强各成员政府或行政当局的协调,组织公共部门参与;既要提倡多边合作,也要重视双边合作;既要重视大型项目合作,也要促进中小型项目合作。
在科技合作的内容和措施方面,应采取切实措施有选择地启动上两届会议已提出的一些领域的科技合作。如1995年大阪会议通过的《行动议程》提出的人力资源开发、产业科技、电讯、农业技术等13个经济技术合作领域和1996年在菲律宾召开的APEC会议通过的《亚太经合组织经济技术合作原则框架宣言》提出的发展稳定、安全和有效的资本市场,加强经济基础设施,环保,增强中小企业活力等6个优先领域。应选择其中一些领域,采取切实措施,使科技合作由构想转入行动。
科技合作应以产业科技合作为优先。在产业科技合作中,发达成员应克服保守倾向,更积极地向发展中成员进行技术转让,并在技术转让中实行无限制和非歧视原则。鉴于在APEC近几次会议发表的领导人宣言和两次科技部长会议公报中,信息交流和人力资源开发均被列为经济技术合作的优先项目,应即通过建立相应的信息网络和举办一些专题性的研讨会、演示会、讲习班来进行信息与人才交流及各种专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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