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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权益靠自己维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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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11-21
第9版(读者之友)
专栏:实话实说

  合法权益靠自己维护
明政
最近,几位朋友向我诉说了在生活中遇到的几件无奈事。一位朋友去年购买了一套位处二层的楼房住宅,今年夏天,底楼的商店改为餐馆,每天的油烟热气往上熏,空调嗡嗡作响,严重影响了全家人的正常休息和生活,成天只得紧闭门窗,像坐牢似的。他的老母亲不能忍受这种状况已搬走另住。本来购买商品房是想过舒适的生活,没想到反而带来了烦恼。
另一位朋友则说,有个月他的电话费无端地多了几百元,他向电信局反映,营业员说不会出错。后来查明是有人利用他的电话线在户外偷打电话,但多收的电话费一直未退。
这些虽是生活琐事,但谁遇到都会伤脑筋,处理不好还会酿成纠纷。其实,这些事通过法律是很容易解决的。你开餐馆是可以的,但不能影响他人的生活和工作,否则,就是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民法通则对相邻关系和因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都规定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只要拿起法律武器,就一定会讨得一个说法。至于电话在户外被盗打,更不应是用户的过错,用户没有能力和义务对自己户外的线路进行维护和管理,当然也就不该由用户来承担他人盗打电话的费用。既然不该,多收的钱就该退,实在不退就只好打官司,寻求法律帮助。
现实生活中,像这种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事可以说是太多了,这当中有许多还是我们没意识到的。我到四川成都出差,住在离铁路道口不远的宾馆里,每到深夜总有几次高音喇叭反反复复喊叫:“请注意!请注意!火车来了,道口两边的行人请不要穿越道口!”这反反复复的高音喇叭声使人睡意全无。应该说为了行人的安全提醒行人注意是必要的,但可采取其他办法来解决。利用高音喇叭来喊叫,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就是一种噪声,是违法行为,不知住在附近的居民是否意识到他们的权益受到了侵害,这么长的时间是怎么熬过来的。还有诸如乱收费、乱罚款以及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事时有发生,有的人碰到了,只是忍气吞声,有的怕麻烦听之任之,却没想到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可以讨个说法。这种容忍的做法,从另一个角度说,是向违法行为的妥协,助长了违法行为的滋生。
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不能沉默,只有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利,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才能有效制止违法行为。要做到这一点,首先要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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