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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金践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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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2-04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万金践诺
本报记者董伟
3毛钱换来2万元。2月1日上午10时,哈尔滨市药材总公司在香坊药店对顾客实践“违价一次,赔款2万”诺言,顾客顾景文买药多花3毛钱得到2万元赔偿。
1月28日上午,顾客顾景文来香坊药店买一盒“双黄连口服液”,沈阳药学院毕业的大学生、实习售货员林红接待他。林红告诉他标价是14.15元,正在开票时,另一顾客问“养心氏”的价钱,林红边答14.45元,边随手在票子上写下14.45元,3毛钱的违价就这样发生了。
哈尔滨市药材总公司及所属49个国营药店是1995年9月就向全社会推出质量、物价、服务“三承诺”的,运行一年零四个月无差错,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并成为国家医药行业的一面旗帜。总经理张力军说:“违诺是我们不愿看到的,但我们必须面对现实,敢于认错,敢于践诺,用我们的行动保证承诺制的纯洁。”
为了保证高质量实践“三承诺”,去年7月,哈尔滨市药材总公司特意从各医学院、药学院招收60名大学毕业生,充实到药店当售货员,林红是其中的一个。面对几十家新闻单位的记者,参加工作刚刚半年的林红很坦然,“我确实是违价了,处罚我5000元钱也是应该的。我要更好地工作,以实际行动挽回给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总经理张力军说:“大批吸收大学生以提高职工素质,保证高质量实践‘三承诺’是我们坚持的方针,不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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