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7阅读
  • 0回复

合法竞争·公平竞争④商业秘密如何保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11-28
第2版(经济)
专栏:经济视点

  合法竞争·公平竞争④
商业秘密如何保
本报记者李丽辉
中国有句老话,叫做“教会徒弟,饿死师傅”。师傅在教徒弟时往往要“留一手”。从某种程度上说,这“留一手”就是对“商业秘密”的一种保护措施。
在社会化大生产的今天,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商业秘密已不仅限于“祖传秘方”,“保密者”与“泄密者”也不再是简单的师徒关系,企业如何保住自己的商业秘密,抓牢这一市场竞争的“法宝”,更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
      “跳槽”泄密多
在法律上,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由于商业秘密与经济利益密切相关,掌握商业秘密的技术、业务骨干一旦“跳槽”泄密,就会给原企业的经济利益造成威胁,引发企业之间的不正当竞争。
1996年10月,全国最大的一起科技人员“跳槽”侵权案在河北省邯郸市作出一审判决,原告是中船总公司七一八研究所,被告为七一八所“跳槽”的几位职工和与之合作的企业。事情的起因是原七一八所的几位技术骨干集体“跳槽”后,利用自己掌握的技术与其他企业合作,生产销售与七一八所相同的产品,而这一技术早就被原告上级单位审定为“秘密”级,并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法院认为被告对原告构成了技术侵权,判决6个被告单位和个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112万元。
记者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了解到,实际中发生的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大都是由于拥有商业秘密的企业职工违反规定,有的是擅自将商业秘密泄露给其他竞争企业,有的是“跳槽”后受雇于其他企业或自立门户,擅自使用原单位的商业秘密而引起的。看来,企业严格内部管理,堵住泄密渠道已是当务之急。
      企业当“自卫”
商业秘密是棵“摇钱树”,谁得到它谁就能占领市场,获取利益。然而,时下不少企业却只顾在“种树”上下功夫,而忽视了“看护”管理工作,致使自己虽然花费了高投入,却没有得到高回报,出现自己“种树”,他人“乘凉”的不应有现象。
上海曾发生这样一件事,一家企业状告另一家企业以高薪等手段挖走该企业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并使用这些商业秘密牟利,侵犯了该企业的权益。然而,法庭调查后发现,由于这家企业并没有对自己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采取保密措施,因而这些信息不属于商业秘密范畴,即使其他企业使用并获利,在法律上也构不成侵权。由于缺乏保密意识,这家企业的损失只好自己承担。
如何保护商业秘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些企业的做法值得借鉴。北大方正集团是高科技企业,它研制开发的中文电脑照排出版系统处于国际领先地位。负责科技开发的北大方正研究院的刘秋云副院长说,北大方正在保护商业秘密方面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措施。比如,每个研究人员的计算机上都设有个人密码,其他人无法打开机器读取里面的内容;所有的人出入机房都必须登记。另外,来方正研究院工作的技术人员都要签一份保密协议,协议规定职工在研究院工作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创造发明均属职务发明,不得私自透露或转让给外单位,亦不能私自作为商品出售等内容;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责任并进行索赔。
北京航空工业总公司六二五研究所规定,所内掌握重大商业秘密和关键技术者、重要支柱民品开发的生产骨干等都必须与研究所签5年以上的岗位合同;而承担国家重点型号、重大项目的技术骨干则须签为期10年的岗位合同。六二五研究所认为,人才流动应该以不影响研究所整体利益为前提,如果对于人才外流持放任态度,不但会影响研究所利益,也会给国有资产造成流失。
      法律待健全
我国的一些法律,都有商业秘密保护条款。1993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侵犯商业秘密,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我国新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也规定,侵犯他人商业秘密者,除进行经济处罚外,还可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除此之外,一些地方也制定了有保护商业秘密内容的地方性法规,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工作起到了保障和促进作用。
但总的来看,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尚不够健全,法律保障相对滞后。比如,法律只规定了对侵犯商业秘密者的处罚,而缺乏商业秘密不受侵犯的保障条款。这样一来,企业只能是在受到损失后得到法律上的补偿,而无法依据法律来防患于未然,保护自身权益不受侵犯。另外,在商业秘密侵权的法律界定上也缺少可操作性的具体规定。有的被起诉者就不服气地说:“我们从原单位没带走任何东西,带走的只是我们脑子里的东西,凭什么告我们侵权?”然而,这跳槽者“脑子”里的东西究竟哪些属于原单位的商业秘密,法律上似乎并不太明确。
保护商业秘密,除了商业秘密拥有者自身的努力外,最根本的还是要靠法制保障。不仅要在企业的商业秘密受到损害时提供保障,更重要的是要提供企业的商业秘密不受侵害的保障。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企业利益,制止各种不正当竞争。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