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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不必都上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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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11-26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读者论坛

  制度不必都上墙
江苏海门市小禾
近日下乡调查,看到这样一种情景:不少村委会办公室的墙上都挂满了各种制度,其中有党支部活动制度、村级财务公开制度、计划生育制度、民兵工作制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度等十多种,每一种制度又包括许多具体规定,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度就有“年度综治工作目标”、“综治组织网络”、“综治办工作职责”、“综治领导小组例会制度”、“治保委工作职责”、“调解委工作职责”、“联防队值班制度”、“法制宣传教育制度”、“村规民约”、“安全文明村达标标准”等。这些名目繁多的制度,几乎占满了村办公室的墙壁;一些有气派的村,还把制度全部镶在铝合金镜框内。村里为此而支付的费用,少则数百元,多则上千元。
这么多的制度为何都要上墙?按照有关部门的解释,大概是为了便于对照执行,使村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以此体现村里的工作力度。这种解释似乎挺有道理。制度订得全,订得细,对村级管理确实具有一定的规范作用,但“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如果你这个部门要求制度上墙,他那个部门也要求制度上墙,试想,一个小小的村办公室哪有那么多地方可供这么多制度“上墙”?即使有地方,村里又哪有那么多精力去应付?
制度上墙究竟有哪些作用?有位村干部一语道破天机。他说,现在上级到村里检查工作,首先就看你制度上没上墙,制度没上墙,检查考核就很难通过;至于上墙之后执行情况如何,则悉听你的汇报。因此,村里搞制度上墙,说白了就是为了应付上级的检查考核。
诚然,基层工作应当而且必须走制度化、规范化的道路,一些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也理应公之于众,广为宣传。但凡事不能走极端,如果什么制度都要求统统上墙,而不是在执行上下功夫,就有悖于制订制度的初衷,最后不过挂在墙上仍等于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除了应付上级检查之外,很难再有别的什么用场。时下,农民的负担已经够重的了,各级领导同志都强调勤俭节约,如再花成百上千元去搞那些劳而无功的花架子,实在没有必要。
作为上级机关,还是应把基层工作的主要精力往发展生产上引,往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上引。这就需要机关的同志密切联系群众,一切从实际出发,少一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时近年终,各种各样的检查评比又将接踵而至,但愿不再把“制度上墙”之类作为今年年终检查评比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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