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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总参谋部发出通知坚决制止强行让应征青年办理保险和乱收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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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12-03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解放军总参谋部发出通知
坚决制止强行让应征青年办理保险和乱收费
新华社北京12月2日电解放军总参谋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坚决制止在征兵中强行让应征青年、入伍新兵办理各类保险和巧立名目乱收费。
通知说,今冬征兵工作进展比较顺利,总的形势很好。但在有些地区和单位仍存在以种种理由向应征青年和家长乱收费问题。有的县、市兵役机关和有关部门拟统一扣除军属优待金为批准入伍的新兵办理养老保险;有的地方商业保险机构以经费提成为条件,让兵役机关组织新兵出资参加意外伤害等保险;有的军队保险机构已发出通知或正在酝酿,要求省军区、军分区和县、市人武部动员新兵参加某些保险;还有的基层单位利用办培训班向应征青年收取费用和在征兵中巧立名目乱收费。这些问题严重干扰征兵工作的正常进行,既影响新兵质量,也容易挫伤青年应征的积极性,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必须引起各地高度重视,采取果断措施坚决制止。
通知规定:一、新兵是否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必须按照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1993年5月28日《关于农村籍义务兵等优抚对象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坚持自愿的原则,不搞强迫命令,不得附加任何条件,不能把是否投保作为批准入伍的必要条件;二、各级兵役机关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统一组织应征青年和批准入伍的新兵参加军内外各类保险,对一些保险机构以提成为条件要求兵役机关为新兵办理保险的要坚决抵制;三、各级兵役机关要严格执行国务院、中央军委规定的征兵“八不准”纪律,严禁以举办培训班为名向青年收取费用,严禁巧立名目向应征青年收取报名费、体检费、交通费、食宿费,严禁向应征青年和批准入伍的新兵摊派购买书刊、物品等。
通知要求各地要迅速将此通知传达到县、市兵役机关和征、接兵工作人员,普遍进行一次政策纪律教育,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乱收费的危害,增强执行政策纪律的自觉性,并对征兵乱收费问题认真进行一次清查。凡是强制让新兵投保或向应征青年收取的费用,必须立即纠正,无条件地退还本人,消除影响。对无视征兵政策纪律继续向应征青年乱收费的,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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