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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流通企业少缴税现象严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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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12-01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监督哨

  物资流通企业少缴税现象严重
最近,我局组织稽查力量,对南京地区的10家省、市物资流通企业增值税缴纳情况进行抽查,发现少缴税现象较为严重,现已查补税款100余万元。从抽查结果分析,目前物资流通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零申报”现象突出。去年在抽查的10户企业中,有6户都是“零申报”无税可缴;今年上半年,有7户企业是“零申报”无税可缴。
少缴税现象普遍。这10户企业户户都须补缴增值税,其中最少的一户补税2.3万元,最多的一户补税竟达20.5万元。
偷逃税手法多样。据统计,80%以上的企业随货物销售而发生的其他收入,未按规定计缴增值税。还有的企业借工厂让利名义,擅自以低于进价销售,造成进项税金长期大于销项税金,形成巨额“负欠税”,其中一家“负欠税”高达596.69万元。上述物资企业少缴税现象,应引起有关方面重视。
江苏南京市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陈群桂林桂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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