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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临立会通过《雇佣(修订)(第5号)条例草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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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12-05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香港临立会通过《雇佣(修订)(第5号)条例草案》
新华社香港12月4日电(记者孙承斌)香港特区临时立法会昨天下午举行全体会议,三读通过了《1997年雇佣(修订)(第5号)条例草案》,规定每年7月1日和10月1日为香港的法定假日;从1999年起,每年5月1日和农历四月初八为额外的法定假日。
香港的假日分为法定假日和公众假期两大类。法定假日是包括银行和学校在内的所有雇员均可享有的雇佣福利。公众假期是银行、学校、公共机构、政府部门以及法庭的“机构”假期。
香港特区教育统筹局局长王永平在会议上表示,随着香港回归祖国,香港的假期安排必须作出更改。制定《1997年雇佣(修订)(第5号)条例草案》的目的,是要落实政府研究的结果,并对有关法定假日的条文作出技术性和措词上的修订。议员们就条例草案进行了激烈辩论,最后,议案获得了通过。
会上,香港特区部分官员还就卫生、教育等方面的问题口头或书面回答了议员们的质询。会议还就一些议员提出的有关青年政策、旅游业等方面的议案进行了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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