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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费用药报销目录惹人关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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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12-06
第8版(摄影·文摘)
专栏:

  公费用药报销目录惹人关注
我国长期以来实行职工医疗保障制度,国家负担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就医、用药费用。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由中央及地方财政预算支出的用于职工医疗保障的费用高达170亿元,其中药品费用支出在60%以上,有的基层单位甚至达到80%—90%。
实施《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用药报销范围》,首当其冲受影响的是医院。北京某大医院负责人说,从今年10月1日至10日,仅10天时间,该院药品收入比前几个月同期减少了一半。另一家医院管财政的副院长则抱怨,推行限制报销药品名单使原本就处于艰难运行中的医疗机构“雪上加霜”。
实行公费用药报销目录对于全国1.6亿享受公费及劳保医疗的人的影响也是不言而喻的。
业内人士指出,实施公费医疗报销范围实际上是一把双刃剑,或许会使医、患双方都损失一些既得利益,但可以肯定的是,它会带来更多的好处。
有关人士认为,实施报销用药范围的原则与目的在于保证职工基本医疗的需要,既要为患者提供成熟、有效的服务,又要考虑国家所能提供的费用的有限性,使医疗保障更合理地分布,惠及更多的人群。北京市公费医疗办公室负责人认为,新的用药报销范围是由临床医疗、药学及公共卫生管理专家通过广泛的评审论证确定下来的,作为基本医疗用药,这些药物具有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等特点。目录上开列的药并不少,医生完全有选择的余地。从临床应用看,这些药不仅适用于常见病、多发病,也可用于一些特殊疾病的治疗。
针对“吃不上好药”的担心,专家特别指出,所谓好药的概念应是:能使病人康复的药物。从这个意义上说,在医药消费这种特殊的消费中,消费者很大程度上存在着盲目性,认为进口药、贵重药就是好药。实际上,价格便宜的药未必没有好的疗效。特别是有的贵重药副作用较大,一些进口药在适应中国人体征方面也存在不足之处。
据卫生部全国公费医疗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刘秀峰介绍,国家对公费用药报销目录实行的是动态管理,在保证基本医疗的前提下,也会随着地域的不同、时间的推移而调整。临床上新出现的且应用广泛的品种将不断被纳入。
(摘自《中华工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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