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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自购:保证安全至关重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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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12-06
第8版(摄影·文摘)
专栏:

  药品自购:保证安全至关重要
对于京沪等地的消费者来说,买药有了越来越多的自主选择权。
从去年年底开始,北京西单医药器械公司、前门医药商店等陆续拆除了分隔顾客与药品的柜台,有的商店在药品陈列上还采用了按主治功能分类的新方式,如:跌打损伤类、止咳平喘类、清热降火类,等等。
药品销售方式的变化在上海走得更远。今年3月,上海的华联、联华、中汇、百佳四大超市公司的200多家连锁店被允许销售药品,上海人可以像买其他生活用品一样,在超市自选到川贝枇杷糖浆、胃舒平、解热止痛片等126种常用药品。
药品是特殊商品。目前销售方式的变化给消费者购药带来了方便,但用药的安全性是否也能得到充分保证呢?
消费者首先关心的是药品本身的质量与可靠性。
如果说北京的开架售药还只是药店内部经营方式的变化,药品进货环节、入库养护一如既往,药品质量不会出现问题,那么,超出传统的药品专营系统,由连锁超市参与医药销售的方式是否同样能保证其药品的质量呢?
国外对药品早已实行分类管理,即处方药(RX)与非处方药(OTC)体制。但有调查表明,我国城市尽管有90%的人上过药店买药,对OTC认知率却仅为3%。国人整体的用药常识、保健意识还很薄弱,因误服、过量、使用某些特殊药品造成的药源性疾病屡见不鲜。在这种情况下,开架售药是否会带来问题?
上海市有关方面认为,上海超市经营的126种药品是经过反复讨论、筛选确定下来的,仅限于为市民普遍知晓,不易引起误服、误用的常用品种,在经营中规定不得拆零销售,并且每家超市还配备有两名经培训、持《超市药品经营人员上岗证》的人员,为顾客导购、参谋。
北京医药技术经营公司陈济生总经理认为,在国内OTC制度尚未出台情况下,该公司对开架药品范围做了暂时界定。店堂内还有主任医师免费咨询、中医专家应诊。这样的分类销售和医、药的结合能有效地保证用药的安全性。
卫生部、国家医药管理局及药品销售单位等有关人士认为,上海超市规定的品种和北京开架销售的药品毕竟不像OTC那样经过严格的筛选,不能保证它们都属于今后将公布的非处方名单内,这样做可能会误导大众对OTC的认识。他们指出,药店开架、超市售药的新做法在管理上须加强,推广上宜慎重,因为药品毕竟是关系到消费者生命安全的特殊商品。(摘自《经济日报》姚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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