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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就业是大局“人往哪里去”系列述评之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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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12-08
第1版(要闻)
专栏:切实加快经济结构调整

  再就业是大局
“人往哪里去”系列述评之一
本报记者江世杰
编者按:“钱从哪里来?人往哪里去?”这是在加快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普遍遇到的两个难题。今年7月,本报曾就第一个问题发表系列文章及座谈纪要,探讨“钱从哪里来”,受到读者关注。今天起,我们推出第二个专题“人往哪里去”系列述评,共七篇,从不同角度分析这一问题。
解决“人往哪里去”,要大力实施再就业工程。它关系到能否如期实现中央提出的用3年左右时间使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走出困境,是涉及全局的一件大事,需要政府、企业、社会各方以及下岗人员自身共同努力。解放思想,积极推进,创造条件,稳步实施,是再就业取得实效的关键。
这组报道的第一篇在一版刊登,其余六篇均发二版,请读者注意。
“你家里人有下岗的吗?”“再就业了吧!”
眼下,这样的问话在许多场合,尤其是亲戚朋友见面时能经常听到。据国家统计局最新统计,从今年初到9月底,全国城镇已有400多万下岗职工再就业,表明“再就业工程”取得了明显成效。
企业职工下岗与再就业的问题,是百姓担心、社会关心、政府操心的一个难点、热点。
      国企改革和脱困的必由之路
“人口多,就业压力大”,这是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基本国情的一个重要表现。几十年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们实行“低工资,广就业”的方针,把职工的“生老病死”全包起来,体现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但是,在经济体制转轨、企业机制转换的今天,企业职工过多引起的一系列矛盾逐步暴露出来:不仅人浮于事,效率不高,开支加大,成本增加,效益低下,而且难以对企业实行严格管理、科学管理,使许多企业丧失了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要用3年左右的时间,通过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摆脱困境,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达到这个目标,就要坚决走“实行鼓励兼并、规范破产、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和再就业工程”的路子。应该说,这是一项根本性措施,也是历史经验教训的总结。
我国煤炭行业有职工360万人,超过了全世界采煤工人的总数。因为用人多,效率低,效益差,1991年亏损额接近60亿元。国务院领导同志调查研究后指出:煤矿解困扭亏的根本出路在于减人增效、转岗分流,大力发展多种经营和第三产业。经过努力,国有重点煤矿在1993年至1996年期间,已分流富余人员76万人,其中净减44万人,转到多种经营的有32万人;4年中逐年减亏额分别为24.9亿元、12.9亿元、9.4亿元、21亿元;原煤生产全员效率由1992年的1.33吨/工,提高到1996年的1.92吨/工,今年1月—9月,又提高到2.1吨/工,提前实现了到本世纪末的规划目标。
大量事实证明,为解决富余人员问题而实施的再就业工程,确实是国有企业改革、改组、改造、加强科学管理的突破口,是亏损企业摆脱困境的必由之路。在大力调整不合理经济结构,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时期,是一条必由之路。
      千家万户幸福安定的大事
有一种观点认为:只要社会存在竞争,企业有自主权,个人有自由权,就会有下岗、失业的人。存在一定的失业,对激励职工勤奋工作是有益的。这种看法是有道理的。但是,我国尚处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劳动力的安置还不能完全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行事,因此,再就业工程的实施十分重要,关系到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
首先,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的失业保险水平还很低,还不能完全用失业保险金来救济下岗职工。因此,要为下岗、失业人员创造再就业的机会,使他们既不滞留在企业内部,影响企业的改革发展,又不闲散地流向社会,影响社会安定。创造再就业机会,也能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为经济建设作贡献,同时取得经济收入,使个人生活有保证。这样才有利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
下岗职工中的一部分人,是市场竞争中的困难者,是需要社会帮助的。他们过去为国家和企业作出了贡献,今天下岗也是在为企业的改革与发展作贡献。他们中的许多人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技术单一,再就业能力弱;他们中许多人上有老、下有小,家庭负担沉重。我们在调整经济结构的时候,真心诚意地帮助下岗职工中的大多数尽快找到新的工作,实现再就业。这是关系千家万户幸福安定的大事。
上海市进入90年代以来,在坚决进行经济结构调整的同时,平稳地分流、安置了80多万下岗职工,其基本经验是“无情调整,有情操作”。“有情”的内涵表现在:所有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出台,都充分考虑和维护广大职工的利益,体现了对下岗职工、失业人员的负责精神,真正把党和政府的关心送到了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的心上,因而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
      全社会都来“施工”
再就业工程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行业提供岗位,需要引导以转变观念,需要教育以提高素质,需要培训以增加技能,需要资金给予支持,需要政策予以保障。只有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调动方方面面的“施工”积极性,这项系统工程才能顺利完成。
眼下,各级党和政府以及与企业、职工相关的业务部门,还有社会各界,都把实施再就业工程看做是深化改革的“攻坚工程”,促进发展的“动力工程”,维护社会稳定的“民心工程”,在政策、资金、组织、规划、服务、引导等方面,采取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措施,这是很必要的。但是,经济结构调整的长周期,决定了再就业工程的长期性。
加快经济发展,更多地提供就业机会,这是再就业工程的基础。但是,新的就业岗位往往不在新的现代化大项目上,真正能大量吸收劳动力的是小企业。因此,我们要在放开、放活小企业的同时,按照十五大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精神,多创办非国有、非公有性质的小型企业。要鼓励下岗和失业职工兴办自愿结合、自筹资金、自我管理的私营企业或合伙企业。这就是说,今后上项目、搞投资,一定要同时考虑能创造多少就业岗位,怎样才能用较少的资金投入获得更大的就业“产出”。
在即将到来的新世纪里,新的科技革命必将带来新的工业结构调整,新的工业结构调整又会带来人们职业的新变化。在这种新变化中,只有掌握了新知识、新的技术的人,才能获得新的就业的机会。各级领导要有一种眼光,宁可少盖一些工厂,也要把更多的力量用来提高人员素质。素质提高以后,人们就可以创造许多新的产业,创造许多新的就业岗位。这一点应被视为一届政府的主要政绩。
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时候,转变就业观念也是十分重要的。但是,需要转变就业观念的不仅是下岗和失业人员,而且应该包括在岗职工和准备就业的青年人。就是要改变只有到国有企业工作才是就业的思想;就业并不一定要“从一而终”,人的一生中可以有多次流动;就业需要竞争,要不断提高素质包括接受转业培训,去努力适应这种竞争。只有树立了新的就业观念,增强了下岗、失业的心理承受能力,再就业对社会、政府、家庭的压力才会逐步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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