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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回国之谜——国产香烟走私回流的思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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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3-06
第10版(经济生活·财贸)
专栏:热点透析

  “白沙”回国之谜
——国产香烟走私回流的思考
本报记者赵志文
危险的信号
1996年10月1日,武汉海关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大力配合下,在武汉查扣长沙卷烟厂生产的白沙牌走私香烟5289箱(一箱50条),案值1100万元。10月4日,上海海运公安局根据该关提供的线索,在安徽截获白沙牌走私香烟4800箱,案值998万元。这起案件的总值共计2098万元。据武汉海关莫海涛关长证实,该案是建国以来在长江水道查获的最大一起国产香烟走私案。此案引起海关密切关注,不仅因案值巨大,更因此案发出了一个危险信号:香烟走私已由沿海逐渐向内地扩延;国产香烟在走私香烟中所占的比例大大增加。
经过武汉海关调查处的艰苦努力,目前已了解到有关该案的触目惊心的事实:武汉市董裕公司总经理董钢成,伙同广东省普宁市流沙区新坛乡七村农民陈朝蒙,组成了专门走私香烟的犯罪团伙。据船员揭发,1994年12月到1995年8月,董钢成租用湖北省琴台轮船有限公司“知音”号货轮,走私香烟9次。1995年10月到1996年10月,董钢成以260万元购到的安徽安庆轮船公司“振风6号”货轮,走私香烟11次,合计走私20次。1996年10月1日的“翻船”,是董钢成近两年20次走私中唯一的失手。他们每次走私采用的办法是:货轮驶出长江口外后,即用油漆更改船名,改挂外国国旗。到韩国的仁川或釜山保税仓库装载“白沙”、“金桥”、“阿诗玛”等国产香烟,驶回长江口外后,再改回原船名,重挂中国国旗,乘夜黑人稀之际,沿长江驶回安徽或湖北。据董钢成交待,一则“白沙”烟走俏,二则他们销售网络齐全畅通,走私“白沙”烟每天可在武汉销售1000箱之多。
被武汉海关查扣的“白沙”香烟,经长沙卷烟厂烟草质检站鉴定,确认这些香烟为该厂“专供出口”的卷烟。又经该厂销售经理部确认,这批由“振风6号”于1996年9月27日从韩国仁川装运后又走私回流的“白沙”烟,是该厂当年七、八、九三个月的产品。武汉海关调查处孙平处长告诉记者,被武汉海关查扣的案值2098万元的走私“白沙”烟,都是在1996年8月16日到9月17日通过正常途径报关出口的。记者从她提供的报关单看到,有1600箱“白沙”烟,是9月17日从广东深圳皇岗海关报关出口的,出口国为新加坡。仅10天之后,它们就被董钢成的“振风6号”从韩国仁川载回,走私回流进入中国。另据到湖南调查的武汉海关调查处吕传金副处长说,这批走私香烟是经中国烟草湖南进出口公司代理报关出口的,境外买方是香港万利多伦敦有限公司,《成交确认书》标明,“万利多”以840万美元购买了12万箱白沙牌香烟。从报关单上看,这批“白沙”烟应由“万利多”经香港转口至韩国、越南、新加坡。它怎么会在短时间内又走私回流至中国大陆呢?据有人透露,“万利多”公司是长沙卷烟厂在香港的金沙控股公司的下属单位。
害国害民害企业
日益严重的国产香烟走私回流现象,引起有识之士的密切关注,因为大规模的国产香烟走私危害极大:国家税收大量流失。以去年10月初由武汉海关和上海海运公安局查获的“白沙”烟走私为例,1万箱“白沙”烟非法走私入境所逃掉的进口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合计达3113万元。破坏了香烟生产的限产政策。国家根据市场容量、企业布局、经营状况,以限产对香烟生产进行有计划的宏观调控。大批香烟回流打乱了国家的这一部署,使我国的烟草专卖制度受到严重的威胁。干扰了国家出口退税政策的有效实施。烟草是我国唯一实行不征不退,全额出口免缴税款的行业,不法分子利用国家优惠政策大量逃税。大批国产走私香烟回流,扰乱了国内市场秩序。
走私回流的谜底
近年来,国产香烟走私回流日趋严重,走私案件增加,已从个别人的犯罪行为,发展到集团化职业化的犯罪。其原因是:
走私回流的国产烟利润大、销路广。湖北省烟草专卖局专卖办公室主任傅端山告诉记者,凡出口后再走私回流的国产香烟,无一例外都在国内市场畅销,如“红塔山”、“阿诗玛”、“白沙”。前些年走私香烟以外烟为多,近几年国内群众更青睐国产香烟。一是其价格更适合工薪阶层。二是它们更适合中国人的口味。国产香烟走私回流利润十分可观,据调查,一条专供出口不含税的“白沙”烟价格是11.65元。而长沙卷烟厂省外调拨价(含税)是33.5元。市场批发价为39.8元。在湖北市场上零售价是45元至50元。显然11.65元的出口价与三四十元的批发价和四五十元的零售价之间的巨大差额诱发走私分子铤而走险。目前,国家对烟草生产实行限产政策,即每年由国家向烟厂下达年度生产计划,严格禁止企业超计划生产。限产政策是从大局出发的,但有些企业的生产能力因此不能全部利用和发挥。而与此同时,国家为了鼓励出口又制定了生产出口香烟不占国内生产计划的政策。做出口生意,既可完成创汇任务,又可提高经济效益。于是一些企业竞相做出口生意。有些境外不法公司购到国产香烟后,通过种种渠道使其迅速走私流回中国大陆。
内外兼治标本兼治
记者采访海关、公安、税务、烟草专卖、工商部门的人士时,他们一致认为,不能因噎废食,决不能因国产卷烟回流而怀疑或废止国家的出口政策。但大家又指出,几年的实践证明,该政策还有完善的余地。近年来在国产香烟出口方面出现了一种怪现象,一方面是国外市场少见或不见某些中国品牌香烟的踪影;另一方面,走私香烟出口数量激增。如,明明新加坡、韩国、越南市场少见或不见“白沙”烟,而国内进出口公司却频频报关出口香烟到上述各国。明眼人一看便知某些国外公司的真实目的。只要对市场和公司略作调查,即可调整或取消合同。应当切实加强咨询调查工作,不让不法分子钻空子。在签订合同时,不要不问境外公司来路,不问香烟的去向,而只要外汇。须知,出口香烟的走私回流给国家造成的危害,往往是金钱无法衡量的。另外,为了避免出口香烟在报关和运输环节节外生枝,应坚持不让外商代办香烟报关和运输业务。香烟出口应一直到将其监督离境为止。打击国产香烟走私回流,烟草、工商、海关、公安、税务等部门应实行综合治理、协同作战。面对日益职业化的走私集团,哪一个部门的力量无疑都是单薄的。因此,必须依靠合力。工商、烟草、海关、公安、税务等部门都要根据自身的特点发挥各自的作用,加大打击力度,使走私国产香烟市场日益萎缩直至灭绝。内外兼治,标本兼治才是打击香烟走私回流的根本出路。打击走私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要打击走私犯罪,必须下决心依法办案,一追到底,直至水落石出。
并不幽默的结束语
2月17日上午,记者与一位新华社记者在武汉市一个个体烟摊上(既有营业执照也有烟草专卖许可证),买到了两条印有“专供出口”字样的“白沙”烟。烟主信誓旦旦地说,这烟决非积压的滞销烟,而是“这一二天才进的货”。武汉市的董钢成走私犯罪团伙是去年10月1日被查获的,走私回流的烟被扣了,走私货船也被扣了。可是出口回流的“白沙”烟并未从武汉市场消失。它告诉人们:国产香烟走私回流猖獗的程度,也说明我们与走私犯罪活动的战斗正未有穷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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