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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局公安部发出通知严禁非法传销培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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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12-10
第2版(经济)
专栏:

  国家工商局公安部发出通知
严禁非法传销培训
本报讯记者梅洪如报道:日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部联合发出通知,严厉查禁非法传销培训活动。
据悉,当前社会上一些非法传销组织和个人常利用传销培训活动从事非法传销及其他违法活动。这种活动一般出现在居民住宅集中区或宾馆、礼堂、会场、影院等场所,活动方式隐蔽,常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迷信、帮会、邪教、煽动性宣传及虚假广告宣传。若不及时制止,不仅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而且将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的隐患。
《通知》规定,凡举办和承办传销培训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应提前15天将培训申请书(载明培训场地、人数、时间、授课内容、授课人等事项)报培训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批,并向公安机关备案。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传销培训活动,也不得为非法传销培训活动提供场地等便利条件,违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凡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拒绝、阻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但未使用暴力、威胁手段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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