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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实行军人保险制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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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3-07
第4版(要闻)
专栏:

  我国将实行军人保险制度
新华社北京3月6日电(李岭、张东波)我国将实行军人保险制度。经中央军委批准,由解放军三总部联合组建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保险办公室日前在京正式成立。
据介绍,我国建立军人保险制度,是国家通过立法设立专项基金,在军人遇到死亡、伤残、年老、退役等情况时,给予军人及其家属一定经济补偿的特殊社会保障制度。
军人保险办公室,在军委、总部领导下开展工作。目前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制定与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相适应、相衔接、相配套的《建立军人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拟制军人保险的各项法规。
据军人保险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建立军人保险制度,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立法的形式,实现军队后勤社会化保障、缓解军费供需矛盾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维护军人权益,促进部队稳定,增强军队凝聚力,提高部队战斗力。
据悉,目前世界不少国家实行军人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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