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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冈事件诉讼要求横遭驳回东京法院判决不公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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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12-12
第6版(国际)
专栏:

  花冈事件
诉讼要求横遭驳回东京法院判决不公
新华社东京12月11日电(记者冮冶)东京地方法院10日就花冈事件诉讼案作出不公正判决,驳回了花冈事件的幸存者及死难者家属代表要求当年直接参与迫害中国劳工的鹿岛建设公司谢罪并给予经济赔偿的要求。
东京地方法院10日下午3时开庭宣判:“驳回原告的请求,诉讼费由原告一方承担”。
以耿谆为首的11名原告当场表示:“这一判决有失公道,拒绝接受判决,并将继续斗争,直到讨回公道为止”。
1945年在日本东北地区秋田县花冈町(现大馆市),被日军抓去的700多名中国劳工由于不堪忍受工头的残酷剥削和压迫发动起义,遭到日本军警镇压,130余名劳工被害。仅1944年8月至1945年11月期间,在该地为鹿岛建设公司从事河道改造工程的986名中国劳工中,包括花冈事件死难者在内共有418人丧生。
1995年6月28日,耿谆等11名幸存者及死难者家属就此向东京地方法院提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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