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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召开会议强调贯彻《建筑法》振兴建筑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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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12-13
第2版(要闻)
专栏:

  建设部召开会议强调
贯彻《建筑法》振兴建筑业
据新华社上海12月12日电(记者陈日、季进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将从明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建设部副部长谭庆琏今天在上海召开的全国主管建筑业厅局长会议上提出,要以贯彻《建筑法》为契机,全面推进建筑业的改革与发展,为振兴建筑业作出贡献。
谭庆琏说,《建筑法》是建国以来第一部规范建筑活动的大法。它为建筑业的振兴和发展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谭庆琏提出,贯彻《建筑法》,要做两方面工作:一是要以《建筑法》为武器,依法加强建筑市场的综合管理,严格按基建程序办事,创造一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市场交易环境。二是要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创建文明工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大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力度,严格把好质量监督关。
建设部党组书记、副部长俞正声也在会上讲了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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