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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象工程”莫入误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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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12-18
第9版(理论)
专栏:思想纵横

  “形象工程”莫入误区
张黎洲
党的十五大报告关于“精神文明建设要切实加强”问题的一系列深刻论述和重要措施,为促进两个文明协调发展,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出了新的要求,注入了新的活力,必将推动它以更加坚实的步伐向前发展。
这些年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蓬勃发展的一个特点,就是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基础工程的建设。比如,正在一些城市开展的“形象工程”建设,便是一例。精神文明建设中,在开展诸如以“抓精品”为目的的“五个一工程”、以“献爱心”为标志的“希望工程”等活动取得显著成效和深远影响之后,城市又兴起以改善环境、塑造形象为中心内容的“形象工程”建设,很有意义。有些城市把塑造城市形象、单位形象、社区形象、市民形象、产品形象联在一起,群策群力,真抓实干,既为广大群众创造美好的生活环境,又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群众称赞说:“形象工程,不愧是文明工程、造福工程、民心工程!”
但从某些城市的情况看,能否准确把握内涵和正确组织实施,是“形象工程”建设成功的关键。如果这一问题没有解决好,创建“形象工程”活动就有可能走入误区,“形象工程”将流于形式主义,那恰恰是事与愿违!
把握好“形象工程”的内涵,主要是应当正确回答这样一些问题:什么叫做形象?怎样看待形象?如何塑造形象?就一个城市而言,其形象包括外在的面貌、象征和内在的秉性、素质两大方面,前者指的是物的形象,后者指的是人的形象。物的形象和人的形象交融渗透形成的特有风貌展示给外界,人们就可以从中得出一定的印象和评价。许多城市在塑造城市形象的时候,注重塑造单位、社区、市民形象,说明他们深谙城市形象的完整意义和深层含义。基于对城市形象的这种理解,那么,构建城市文明形象就得“两手抓”:既要有设施、载体等硬件建设,更要有精神、风尚等软件建设,不来个“软硬兼施”,是难以真正塑造出良好的城市文明形象的。一句话,城市“形象工程”建设,只有遵循外在表征与内在素质、物的形象与人的形象、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相统一、相配套的原则,才称得上对其内涵有真切的了解和准确的把握。
依照上述的理解,怎样衡量和评价一个城市的形象好不好呢?那就得看这个城市的经济实力、开放状况、文明程度、文化氛围、社会秩序、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绿化美化等诸多方面,特别要看蕴含在这诸多方面当中的人的作用、人的行为、人的风貌、人的素质、人的形象。决不能只见物不见人,只讲城市建设不讲其他方面,城市建设又只看是否有“几大建筑”而不看为民办几多实事。有的“形象工程”建设的误区,正是表现在这里。在某些城市的决策者看来,讲城市形象,主要就看城区街道有多宽,高层建筑有多少,图书馆、影剧院、展览厅、游乐园等所谓最能显示城市形象的文化娱乐场所有多气派。他们认为,创建“形象工程”为的是塑造“优美形象”,不搞得像模像样,外界看不起,外商不肯来,文明建设也上不了档次。有的则把城市形象看成领导人形象,把“形象工程”的成果看成一任领导的政绩,“形象工程”实际上被当成了领导者个人的“树碑工程”。这样一来,“形象工程”往往不是量力而行,而是追求虚名。经费捉襟见肘的困难可以不顾,城市脏乱差的状况可以不管,而是盲目攀比,片面求“洋”,兴师动众,勉为其难,去搞什么“五大建筑”、“十大工程”。群众尖锐地批评说:“不惜劳民伤财树形象,这不是造福而是生祸,不是政绩而是劣迹。”
形象和形式,只一字之差却截然不同。要重形象,而不能重形式。只重形式和外观表象而不重内容和内在实质的思想作风,正是形式主义的主要表现。创建“形象工程”而流于形式主义,既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也损害城市及其领导者自身的形象。力戒形式主义,实事办好,好事办实,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千万不能忘记这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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