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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式自行车分合式牌照将在全国启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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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12-17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新式自行车分合式牌照将在全国启用
本报北京12月16日讯新华社记者王雷鸣、本报记者毛磊报道:长期困扰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的自行车丢失被盗问题有望得到解决。公安部日前决定,从1998年3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启用新式自行车分合式牌照。
自行车是我国群众出行的主要代步工具,目前全国约有4.5亿辆自行车。但是近年来自行车丢失被盗问题比较突出,扰乱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成为全社会反应强烈的一大社会公害。
分合式牌照是指把车牌号码分割成两部分,其中一部分是活动的,可以抽出。插上时号码完整为准行状态,否则为禁行状态。凡是被盗自行车会因准行标志不全而无法骑行,因而具有较强的防盗性。
公安部要求,凡在我国境内行驶的自行车,必须换领或申领新的自行车牌照,并安装在车体前端中部明显部位。自行车牌照式样,由省级公安机关在规定的5种式样中任选一种(已采用分合式牌照的地方可不换发),并报公安部治安局备案。1999年5月31日后,除农村外,未换领新牌照的自行车将不得上路行驶。具体制发和换发方式、时间、步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自定。登记发牌工作主要由派出所负责。在换发期间,新旧牌照均有效。为了减轻群众的负担,分合式牌照只收取工本费,不得附加任何其他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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