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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消费者权益先进受表彰明年主题:为了农村消费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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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12-22
第2版(经济)
专栏:

  保护消费者权益先进受表彰
明年主题:为了农村消费者
本报讯全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活动家表彰大会近日在京举行。
国家工商局、中国消费者协会授予河北省消费者协会等170个单位为全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先进集体;授予辽宁省消费者协会等13个单位为全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省级成绩显著单位;授予天津市东丽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彭宝刚等143位同志为全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先进工作者。
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成绩显著单位”是全国3110个县级以上消费者协会工作集体中的突出代表;“先进工作者”是全国1.2万名消费者协会专职工作人员和2.6万名社会志愿者中的典范。
又讯记者从近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国消费者协会第二届七次理事会上了解到,1998年中国消费者协会的年主题是“为了农村消费者”。(戴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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