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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邮电部决定降低部分电信价格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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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12-23
第2版(经济)
专栏:

  国家计委邮电部决定
降低部分电信价格
本报北京12月22日讯记者费伟伟报道:为加快国家信息化建设步伐,促进信息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国家计委、邮电部近日发出通知,从1998年1月1日起,降低放开经营电信业务中的部分租用电路资费标准。主要内容为:
一、降低租用市内用户中继线的资费标准。租用市内用户中继线,初装费一律按当地企业用户电话初装费标准执行;租用市内用户中继线,用于无线电寻呼、450M和800M集群电话的月租费降为1000元;用于计算机互联网信息服务、电话信息服务、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和可视图文的月租费降为600元;用于证券公司股票交易的月租费降为600元。上述资费标准降价幅度达65%左右。
二、降低租用国际及港、澳、台电路资费标准。租用国际电路资费标准平均下调30%左右。租用港、澳、台电路资费标准平均下调25%左右。在此基础上对中科院、国家教委租用国际及港、澳、台电路继续实行优惠。
三、降低租用国内电路资费标准。为与现行长途电话和本地网分级相统一,将出租电路分为本地网营业区内、本地网营业区间、省内、省际800公里及以内,省际800公里以上五个等级。新执行的资费标准比现行标准将有较大幅度降低。对经营基本电信业务的电信运营企业,增加出租普通数字电路2Mbps及以上的业务。对改话音专线为DDN专线的用户,其DDN专线租费第一年减半收取。
四、为了促进计算机互联网信息服务业的发展,方便用户进网,对家庭同址安装第二部及以上电话的,初装费按当地电话初装费标准减半收取。该电话一年半内必须同址同户。一年半之后,加装的电话可视同普通电话处理。
据初步测算,此方案的年降价总额约15亿元。其中,因国际、国内电路和市话中继线租费的降低,信息服务企业年度可减少费用支出5亿元;因市话中继线租费降低,寻呼企业年度可减少费用支出9亿元;经营放开业务的其他企业可减少费用支出约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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