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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将试行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收费单位不填卡企业有权拒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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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12-24
第2版(经济)
专栏:

  全国将试行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
收费单位不填卡企业有权拒交
本报北京12月23日讯记者费伟伟报道: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和监督,有效地制止向企业的乱收费行为,减轻企业负担,国家计委、监察部近日联合发出《关于试行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试行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
《通知》明确规定《企业交费登记卡》上要列明收费单位名称、收费时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金额和收费人员姓名等内容。收费单位实施收费时要认真逐项填写,并开具统一收费票据。《通知》要求企业交费时有责任要求收费单位填写《企业交费登记卡》,对不填写此卡的,企业有权拒交,并向当地物价、监察部门举报。企业向不填写此卡或不如实填写此卡的收费单位交费,而又不向物价、监察部门举报的,一经查出,要追究企业直接责任人及其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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