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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工伤事故刻不容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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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12-24
第11版(职工天地)
专栏:来信选登

  预防工伤事故刻不容缓
编辑同志:
一些地方劳动安全形势严峻,工伤事故频仍,令人痛惜,教训惨重。以我们淄博地区为例,《劳动法》施行两年多来,人民法院共依法审结因工伤害赔偿案件75件,数量之多,从来未有,且仍呈上升趋势。
近日笔者对上述75件因工伤害赔偿案件做了深入调查,发现这类案件增多有5种原因:
一、只抓经济效益,忽视劳动安全。
二、安全防护意识差,规章制度不落实。
三、层层转包渔利,安全却无人管。
四、使用伪劣设备,埋下祸患种子。
五、违反法律规定,私自招用未成年工。
切实对人民负责,遏制劳动工伤事故刻不容缓。我们建议:首先,全社会都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劳动保护方针,防患于未然,树立安全生产意识。
其次,应采取措施综合治理。
第三,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审理因工伤害赔偿案件,审结一案,教育一片,扩大社会教育效果,对违反《劳动法》者追究法律责任。
山东省淄博市徐启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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