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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两部法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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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12-25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在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听取两部法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新华社北京12月24日电(记者刘思扬、汪金福)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向今天召开的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报告了价格法草案和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法草案的审议结果。
关于价格法草案,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项淳一说,草案已在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进行了初步审议,会后又广泛征求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部分大中城市、经济特区及有关部门的意见,并在一些省、市作了调查研究。法律委员会认为,价格问题直接关系到经济发展、群众生活和社会稳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了规范价格行为,发挥价格在合理配置资源中的作用,稳定市场物价总水平,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制定价格法很有必要。草案内容基本上是可行的。
项淳一还对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如将部分条款修改为:“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对举报人员给予鼓励,并负责为举报者保密。”
关于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法草案,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蔡诚说,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初步审议。会后征求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意见,法律委员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和法制工作委员会还联合邀请中央有关部门座谈征求意见。法律委员会认为,为了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法是必要的,草案基本可行,同时提出了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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