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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联作出决定表彰妇联先进集体和优秀干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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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03-08
第2版(要闻)
专栏:

  全国妇联作出决定
表彰妇联先进集体和优秀干部
新华社北京三月七日电全国妇联日前作出“关于表彰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优秀妇联干部的决定”。
决定指出,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四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江泽民同志《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的讲话要求,建设一支具备优良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作风素质、业务素质的妇联干部队伍,激励妇联干部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国妇联决定表彰一批为妇女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妇联先进集体和优秀妇联干部。在各级妇联自下而上推荐评选的基础上,经全国妇联研究决定,授予北京市海淀区妇联等一百个单位“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授予王淑华等一百名同志“全国妇联系统优秀妇联干部”荣誉称号。
决定号召,各级妇联组织和妇联系统干部要认真学习先进集体和优秀妇联干部的事迹和经验,以先进为楷模和榜样,发扬无私奉献精神,勤奋工作、开拓进取,努力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进一步推动新形势下妇女工作的深入发展,为实现跨世纪的宏伟蓝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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