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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分组审议价格法草案修改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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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12-26
第4版(要闻)
专栏:

  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分组审议价格法草案修改稿
新华社北京12月25日电 (记者王雷鸣)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日前分组审议价格法草案修改稿。与会人员认为,价格问题直接关系到经济发展、群众生活和社会稳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为规范价格行为,稳定价格总水平,发挥价格在优化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制定价格法非常必要。
出席会议的人员指出,价格法草案经初步审议后,有关部门广泛征求各地各部门的意见,在重点城市做了很多调查,已经修改得比较成熟,建议本次常委会审议通过。
针对保护生产者合法权益问题,普朝柱委员认为,在商品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市场形成价格机制不完善,往往都是由垄断性的加工公司、经营企业定价,压低原料收购价格,生产者利益得不到保障,建议草案修改时应考虑原料、生产者、科技等要素参加合理分配,保护各方的利益。
王丙乾副委员长指出,现在有些企业为弥补亏损,采取提价或变相提价的办法,有的商品靠换牌子或改包装来提价,这些行为要严加防止,应当在改善经营管理、降低生产成本方面下功夫。
夏家骏、杨振怀、蔡仁山等同志在审议中说,目前社会上服务价格涨幅过大,不够合理,服务价格应多体现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希望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对服务价格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制定服务价格的原则。林宗棠、秦仲达、李学智等委员建议草案修改稿中应规定适当的、合理的利润率,加强措施,反对牟取暴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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