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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宝”首犯被判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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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12-27
第3版(国际)
专栏:

  “韩宝”首犯被判刑
本报汉城12月26日电 记者王林昌报道:韩国大法院今天对“韩宝”首犯、“韩宝”集团总会长郑泰守及5名相关案犯作出终审判决,判处郑泰守15年有期徒刑。
郑泰守在今年9月的二审判决中以贪污和行贿罪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其子郑谱根(“韩宝”集团会长)以贪污罪被判3年有期徒刑,缓期5年执行;以受贿罪分别判处国会议员洪仁吉、权鲁甲6年和5年有期徒刑,征收追缴金10亿韩元和2.5亿韩元,判处黄秉泰、郑在哲3年有期徒刑,缓期4年执行,征收追缴金2亿韩元和1亿韩元。上述案犯均不服判决并上诉。但这次终审判决维持了二审原判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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