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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补互利务实进取——两岸科技交流综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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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12-29
第11版(香港和澳门台湾)
专栏:年终专稿

  互补互利务实进取
——两岸科技交流综述
徐昆明
这些年来,海峡两岸科技交流有较明显的进展。台湾科技人士来祖国大陆访问的人次逐年增多,祖国大陆科技界已有三千多人次赴岛内考察。两岸学者专家的交往,增进了了解,为未来务实合作奠定了基础。一些科技领域专业性的交流合作,取得一定的成效。在主要科技领域中,两岸都有接触和联系,许多专业研讨活动,还把科技合作研究与产业合作相结合,表现出务实性。近年举办的核能、地震、量测、产业科技等研讨会,人数多、层次高,且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得到两岸学者的好评。众多台资企业与祖国大陆科技界在人才、成果等方面进行合作,获得了实实在在的成绩。两岸合作研究的项目也有所增加,数十位祖国大陆的科技专家赴台进行研究工作,为两岸科技合作增添了新的内容。
然而,两岸科技关系的现状仍不能尽如人意。表现为专业性交流长期停留在研讨会的形式,难以开拓务实的项目;科技、产业相结合的项目甚少,能合作打入国际市场的高技术产品近于空白;祖国大陆科技人士赴台手续繁杂,等候期长,入岛仍有种种困扰;特别是两岸科技界未能就交流合作的环境、项目以及发展前景进行具有前瞻性的讨论和规划。
两岸科技关系近年未能跨上一个新的台阶,制约的因素自然是多方面的。笔者认为,就两岸科技交流合作的基本精神形成共识、排除因政治分歧对科技关系的干扰,是建立一个良好交流合作环境的前提。
良好科技关系的建立,除要通过各种形式的交往,了解对方的长处和需求,构建有效的渠道,凝聚共同的目标外,最根本的还是要逐步形成一个对待交流合作的基本共识,就是解决一个大家如何相处的问题。我们认为,互惠互信、互补合作、双向往来、平等协商应是这个共识的主要内涵。集中到一点,就是互补互利,即以己之长,补对方之不足,通过真诚合作,达到共同受益。台湾有些人士提出来以“垂直分工”是否得到贯彻,来衡量两岸各个产业(包括相关科技)关系是否合格,是不利于两岸合作的,也是难以行得通的。
台湾有关方面对两岸科技交流合作做出的若干限制性规定,必将阻碍两岸科技关系的正常发展,也无益于台湾的科技进步与企业竞争力的增强。
展望未来,我们理应共同携手,使两岸科技关系在交流、合作的各个层面上都有一个务实的进展。
在各个专业的交流上,可以通过开展科技成果展示、专利介绍、学术报告等多种形式,吸引更多的两岸科技人士,以至企业家、金融家参与交流合作,促进相互间深层的了解;在一些基础性和与社会发展关联较大的科技领域,如标准与量测、中文信息、科技名词以及地震、气象、海洋、环保等,应通过交流和研讨,由民间专家制定出进一步行动的规划,进而取得实际成果。科技合作研究和科技产业的合作建设是两岸科技关系中最有生命力的工作。
面对国际经济、科技的激烈竞争形势,面对发达国家已有的优势,我们唯有通力合作,把各自在科技、产业、资源、人才等方面的优势结合起来,才能提高我们整个中华民族的竞争能力,真正实现中华民族的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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