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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万香港永久居民在内地子女赴港定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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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12-29
第11版(香港和澳门台湾)
专栏:

  近五万香港永久居民在内地子女赴港定居
新华社电内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自1993年开始受理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所生子女赴港定居申请,截至目前,已有48784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赴港定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简称香港永久居民)在内地所生子女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居留权。
为避免他们集中赴港定居,给香港社会造成压力,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有关负责人重申,香港永久居民在内地所生子女均可凭本人出生证、父母结婚证以及父亲(或母亲)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不受年龄大小的限制,凡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符合资格的,在取得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居留权证明书”后,内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依法有序安排他们分期分批赴港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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