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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洪法》于一九九八年元旦施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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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7-12-30
第2版(经济)
专栏:

  《防洪法》于一九九八年元旦施行
本报讯记者江夏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将于1998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规范防治自然灾害工作的法律,也是继《水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之后的又一部重要的水事法律。
据水利部参与制订《防洪法》的官员介绍说,《防洪法》从全局出发,规定了:“防洪工作实行全面规划、统筹兼顾、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并且设定了“规划保留区制度”、“规划同意书制度”、“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制度”等一系列新的制度。《防洪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防洪事业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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